是长期的,不像是蝙蝠侠群英会那样,但是后面会淡化[布鲁斯韦恩蝙蝠侠]还是肯定的,毕竟距离公共版权期也就十多年了。
虽然这么说,还是会让喜欢蝙蝠侠的人无法接受就是了,在很多人的心里,哥谭与布鲁斯韦恩的蝙蝠侠是一体绑定的。
总之,说回来。
版权期到了的超人就不是DC的超人了。
但是超人依旧可以是所有人的超人。
道理上都明白……
但是感情上还是很难过。
我并不认为我喜欢的角色必须一帆风顺不能受苦,最终拥有一个童话故事般的美好结局。我仔细想了想,我尤为偏爱的那些角色,大多以经历坎坷甚至不得善终居多,可是我不会因为他们的死亡与苦难而感到无法接受,我会伤心难过,我会设想如果他们能走另一条路,我会思考无数个“如果”,但是我唯独不会感到完全不能接受,因为那是塑造他们的一部分,但是现在的DC编辑部对待笔下角色的方式让我感到很廉价,就像是所有的超级英雄都是他们可以随意处理的廉价产品。
以下仅个人想法:
①实事求是的说,公共版权期才是彻底写死超人的根本原因。
②超人与蝙蝠侠的公共版权期仅差一年,蝙蝠侠却还有离开哥谭之后的故事,从[初步淡化]到[逐渐适应]到[最终死亡],而超人则计划在近两年直接写死,主要是因为蝙蝠侠这个IP在影视上的巨大成功,而超人的影视化则的确并不理想,可谓是影视化反哺漫画的两个极端例子。
③我扪心自问,zzzq其实只是建立在公共版权期之上的添头,但是依旧足以看出DC编辑部的跃跃欲试乃至是迫不及待。
类似于。
——超人又不怎么挣钱而且公共版权期快到了,让我们尽快开始下一步的新超人计划,让克拉克肯特赶紧死了让位吧。
——但是“超人”的知名度是真的很厉害啊!趁着克拉克肯特AKA超人还没死,赶紧用“超人”的名号出个柜!正好符合zzzq还能引起大新闻!
就,廉价,廉价。
我想这样廉价的处理方式才是让我最最无法接受的,我愿意中二一点地称呼这种做法为谋杀。
他们在杀死角色,以一种让真心喜欢他们的人们完全无法接受的方式。
就像是我上章所写的。
他:“所以我的离开说不定也是一件好事。”
我:“可是你不应该以这种方式离开,他们不能让你用这种方式离开。他们应该给你一场盛大的告别,让你以温柔的方式与所有人说再见,而不是一个刺激的噱头,再也没有一点的爱与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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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天其实就是很丧,很颓,很咸鱼,处在一种躺平的状态。
然后躺着躺着就觉得很空虚了,时间怎么就过去了,我是在虚度光阴吗,生活不能是这样的。
所以还是做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