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些钱是带着目的的。 咱都捐了钱,往书院里塞一两个本家子弟,不过分吧? 丁谓打得便是‘乡绅’的主意,过去他曾执掌三司多年,乡绅到底有没有钱,他非常之清楚。 待到时机完备,兴学经费,可由朝廷出三分之一,地方出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一‘自筹’。 这一方案,丁谓也是经过仔细考量的,国朝的财税实行的是三分法,上供一部分,送使一部分,留州一部分。 抽出一笔钱,用以资学,除了少数条件不好的州府,其他绝大多数州府,应该是没什么压力的。 钱有了,公平的兴学也就有了。 乡绅们既能得善名,又能得利(塞人入学),地方官亦能得到士林的美名。 而朝廷既省了钱,又办了事。 最后,丁谓本人也能落到相当一部分的功劳。 乡绅,地方,朝廷,丁谓,四赢! 若是加上官家和太后,那便是六赢! 赢麻了,属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