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涉黑势力有很多股,但像陆明郎这种做走私活动的不多,江家暗中窥伺着整个温城的黑市资金,用一张狼皮护身,才让温城这个纸醉金迷的城市不太至于堕入不得往生的黑暗。
“傅二这人吧。”江昱也不知道是想起什么,笑弄一声,“手段也是挺变态的,陆明朗死得,是惨。”
江卿晔自顾自抽着烟,没太搭话。
外面有风从厨房的窗户里钻进来,把窗帘吹开几分,江卿晔走过去关了窗户,看着黑沉沉地压下来的天空,突然想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
和他在房间接吻吗?
在做那件事情吗?
谁管呢,都这样了她还在选择原谅。
在宋琰这种男人身上,现任永远抵不过前任的投怀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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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卿晔是什么时候认识易书玦的呢。
他在医科大读大四那年,一个冬日很普通的下午,他上完第一节的课程,像往常一样走出东面的校门。
他低头看手机,迎面那个手里堆着一叠快递的人亦看不见他。江卿晔给一堆快递盒撞了一下,后者掉了一地。
他仿佛听到女生的惊呼,刚想说抱歉,确发现那女生似乎没有关心撞她的人是谁,一蹲下来就去查看快递,嘴里一直很焦急地喃喃,“可别碎了啊,宋琰生日马上到了你可别碎了……”
从陌生姑娘嘴里听见自己朋友的名字,这种新鲜感让江卿晔低头多打量了她几眼。
女孩身上包了一件雪白色的羽绒服,头上带了一顶棕色毛绒包头帽,印着小熊的图案。
他没看到她的脸,但也没太感兴趣,迟疑了片刻,便也转身走了。
只是江卿晔不知道,女孩反应过来后转回来看了他一眼,愠色微浓,觉得这人真没礼貌。
江卿晔记得当时宋琰是有女朋友的,但一直没见过,后来过了两年,据说是换了一个。
那次以后,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容易在校园里看见这顶棕绒包头帽,他也如愿看见了她的脸。
她总是一个人。
最久的一次是看到她给路边的猫喂食,学校里的猫大多都怕人,这样看来,她大概经常这样做。
校园里有一只纯白色的猫,蓝眼睛,美得像只雪地里的狐狸。她喂得就是这只。
白猫在她跟前懒懒得伸了个懒腰,翘起尾巴,用毛茸茸的身子蹭了蹭她的靴子,她穿了另一件白色羽绒服,长款,蹲下来的时候,神情和那只白猫一样。
美得让人有些移不开眼睛。
也是一个普通的冬日,普通的聚会上,众人起哄叫说宋琰只把新女朋友藏着掖着,宋琰只是淡笑说,“还在大学里读书。”
江卿晔不算一个喜欢察言观色的人,也许是因为他们这帮人在感情上敷衍虚假,像宋琰这样认认真真谈了两段的人几乎没有,所以他记住了宋琰的变化。
宋琰好像,好像多了一份肆无忌惮。
像是永远被偏爱的那个,并且他知道自己是不可替代的那一个,所以他有恃无恐,处理起任何事情来都显得比以前更游刃有余,他知道自己绝对不会被落下。
这种感觉让江卿晔有些羡慕。
那天凌晨三点,最后包厢里只剩他们两个人,宋琰几乎是完全醉了,拿手拍了一下江卿晔的大腿,“你怎么还不找女朋友啊。”
“没看上的。”他也有些醉醺醺的,但醒一半,比宋琰好多了。
宋琰笑了好几声。
江卿晔忍不住道,“笑那么浪。”
宋琰似乎是睡着了,没声音,但是一分钟后,一阵被醉意攻得稀碎的嗓音慢慢响起。
江卿晔听得清清楚楚,还很不可理喻地清清楚楚记到了现在。
“她爱我,没人比她更爱我,就算她不要我了她也最爱我。”
江卿晔没有过太多感情经历,却也被这句话硬生生地撞了一下。是得有多纯粹热烈的爱,才能让宋琰喝到烂醉的时候说出这样的话。
她不要我了她也最爱我。
差不多是快要清晨,一个白色棉服的身影出现在包厢里。
江卿晔是在她的声音里醒过来的。
“先生?先生?”
柔和的声音闯入他睁开的眼睑里,一张面容姣好的脸漫漶着进入眼帘。纯素颜,柔媚的狐狸眼,又直又挺的鼻梁,唇偏薄。
“你醒了?我把宋琰带走了,给你叫了代驾。”她用手在他面前挥了几下,“我们先走咯。”
江卿晔只是在渐渐清晰起来的视野里,看到女孩撑着宋琰走到门口,“喝这么多,真是……”
“你来啦。”
“来给你收尸。”
“亲一下。”
“你少来,醒了是不是,自己走,重死了。”
“没醒。”宋琰一个劲地往她身上凑,两个身影在门口踉踉跄跄,闹来闹去的,渐渐淡出视线。
江卿晔却再也忘不掉那张脸。
他明明可以醒来后直接走的,却还是坐上了她叫来的车子。
甚至于,问了司机那个号码,这时候汽车服务刚刚起步,有些规定还未落实,他很轻易得就拿到了电话号码。
然后查到了号码的主人。
温城医科大学应用心理学,在读大三生。
她的名字很有意思,易书玦。
和宋琰很相配。
玦,是一段有缺口的玉。
琰,是一块美玉。
他们连名字都相配到让江卿晔有一些嫉妒的地步。
江卿晔把刚刚关上的窗户重新打开,风迎面而来,灌满他的身心,吹乱他略长一点的短发,掠过他充着点迷恋的双眼,又重重地把他从回忆拖拽到现实。
他想起一些画面。
“宋琰,你别对不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