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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带我走吧(1 / 2)

山泉早晨很早就会来到车站,看到我安然的躺在椅子上,他会满足地笑起来,就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他说他晚上还带我吃饭。

我想说不,可又说不出口,我一定要想出办法来,不能让山泉,这个比我小很多的小孩子来解决我的温饱。

山泉常给我讲他们的事情,谁又被强哥打了,哪天又来了新的人,或者说起他们怎么争地盘,他说他会离开那个地方,等他长大了不再怕强哥,他就会离开那个地方,他会带着我远走高飞,看着他一脸认真的表情,我真的很想笑,可我更想哭。

我也会陪着他去车站外面人多的地方,教他写字,教他念诗,教他唱歌。

从那天以后,山泉只要有一个馒头,他都会分我一半,就算吃不饱,他也会陪着我一起挨饿,不管怎么说,山泉没有让我再饿过肚子。

山泉说因为有我他很快乐,他觉得生活变得有意义了,十二岁的小男孩儿,我不知道他懂不懂什么是生活的意义,而我,十七岁了,却一点也不懂。

有一天太阳很大,我和山泉找了一个路边的树荫坐下来,我用山泉捡来的粉笔教他写字,突然我心血来潮。

我说:“山泉,姐姐给你弹首曲子吧。”

山泉嘴巴咧得很大,露出与脸色不相称的白色的牙齿,傻傻地笑着说:“好吧!”

我在铺着整齐地砖的路上仔细地画上了钢琴的琴键,我把手放在上面,装模作样地弹了起来,我肮脏的手流利的在画出的琴键上跳跃,因为熟练看起来真的像是在弹奏,我用嘴唱出了乐谱,是爸爸教我的曲子,我非常认真,而山泉则是满脸的崇拜。

我陶醉在自己的音乐里,陶醉在过往的幸福中,眼里一点一点变得湿润。

山泉说:“姐姐,真好听。”

“弹得不错!”一个陌生男人浑厚的声音,从不远外传过来。

我和山泉不约而同抬起头,才发现前方路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一辆车,车窗是摇下来的,一个男人坐在里面看着我们。

我用手偷偷抹掉了快流出来的泪,怔怔地盯着那个陌生的男人。

男人看着我,半晌,他打开车门走了下来,他像一把大伞挡住了刺眼的阳光,紧接着他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百元大钞,递给了我。

我的手指头上沾满了地上的尘土,擦过眼泪之后变成了黑色的泥,我的脸上一定也好不到哪儿去。

我有些紧张,不敢去接过那张钞票。

他拉过我肮脏的手,把钱放在上面。

一句话也没有说,他回到了车里,发动车子,开走了。

在车子绝尘而去之后,面前留下空荡荡的路,我愣在那里,山泉也愣在那里,半天没有反应过来。

“姐姐,这个人太大方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方的人,一下就给一百,姐姐,你发财了!”

在山泉的激动的唠叨声中我才恢复神志,我紧张地说:“山泉,快看看我的脸,是花的吗?很丑吧?”

山泉点点头:“是,有点花,”他用纤细的食指指着我的脸“这里是黑的,还有这里,比我脸上弄得还好呢,怪不得那人出手那么大方,他一定是个好人。”

不知不觉我和山泉在这里要饭已经三个月了,虽然会偶尔饿肚子,虽然会吃得很简陋,但是我活下来了,也没有被痛苦折磨,我固执的认为所受的这些苦都是对我曾经犯下的错误的一个惩罚,我要以此来赎罪。

喜欢的时候我就在地上弹琴,唱歌给山泉听,当然,还有那个开车的男人,他开的是辆宝马,穿着也很讲究,应该不到四十岁,浓黑极短的头发下面,是小麦色健康的肌肤,让他那张过于坚毅的脸庞稍显柔和。

他的眼睛,深邃而明亮,还有他看我的眼神,让我无法忘怀,只是他一直表情严肃,不苟言笑。

偶尔他会出现在车站外面,我经常会一眼就看到他的车,不管他停在离我们多远的地方,然后我开始激动起来,我一边假装弹着各种曲子,一边向那个方向偷偷的看。

在那个时候,我觉得我的手太煞风景了,它们泛着青白色的死皮,还有长长的指甲缝里,是永远也挖不干净的黑泥,我希望他就那样远远地看着我就好。

我的表演没有被当作笑话,而是被当成认真的演出,让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庄严,每次演出完毕,他会留下一百或是两百元钱。

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可是我觉得我们已经很熟悉了,我听得出来他汽车的声音,我闻得出他的气味,甚至想象得出他手上的温度。

有一天山泉突然问我:“姐姐,你就想一直这样下去了吗?”

我茫然的摇摇头,我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我不知道我的明天是什么样,有时我害怕想这个问题,我甚至希望我像山泉一样,无从选择。

一辆汽车急促的停在了我前面不远处,我蹲在一个大洗衣盆的旁边,里面有堆积如山的盘子,我继续把手伸进漂浮着油污和菜叶子的水里,顿时胳膊上又沾了一层污垢。

有人从车上走下来,我没有抬眼去看,因为有一滴汗正快要从我的额头上滴下来,如果我抬头它会落进我的眼里,双手沾满了水和油污,我无法去擦拭,大盆里面的剩饭被我手里的碗和抹布卷得翻滚起来,那些米粒、面条在我不断搅动的过程中排山倒海的泛着腥臭的味道。

我穿着肥大的肮脏的看不出来颜色的工作服,袖子卷到了手肘,头发被一个皮筋胡乱地绑在脑后,前面汗湿了的散发一缕一缕的贴着脸颊,光着的脚丫踩在一双廉价的男人的破拖鞋里面,脚丫上漫着一圈一圈黑色的泥水印渍。

为了和山泉吃一餐饱饭,我已经帮这个早点摊洗了一星期碗了。

一双棕色的高档皮鞋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上面是浅灰色的休闲裤子,来人很高大,像一座山挡在了我的面前,不用抬头我就知道他是谁,我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当我缓缓站起来的时候,肥大的衣服把我罩在里面,脏水顺着十个指头往下滴,我窘迫地把肮脏的脚丫往大盆的边缘藏了藏。

那个听过我弹琴的中年男人,就站在我的面前一直看着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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