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姑娘笑话,老身服侍薄太后多年,别的不会,就是会用花草树木做些熏香和粉末,这么多年习惯了,如今回到家乡,心血来潮,便做了这么一瓶,姑娘莫要嫌弃才好。” 老侍女微微侧眸,悄声道:“老身虽一生无子无女,但房事还是懂得很多,姑娘若是有那种打算,可以抬高腰肢,抬高双腿,这样容易受孕。” 王阿渝身子一僵,尴尬地笑了笑。 老侍女从腰包掏出几根花簪摆好放在她面前,“这是老身侍候薄太后时得的首饰,姑娘挑几副佩戴上吧。” “这......太贵重了吧。” “无依无靠,无牵无挂,身上只有这些东西,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老身留着又有何用?还是交给需要的人才是。” 在一排首饰中,王阿渝一眼就相中了一支玫瑰步摇,她拿起后爱不释手地端详着。 “珠华萦翡翠,宝叶间金琼。剪荷不似制,为花如自生。低枝拂绣领,微步动瑶瑛。但令云髻插,蛾眉本易成。” 老侍女眨眨眼,“这词很是耳生,可是姑娘家乡的歌谣?” 王阿渝伸手摸了摸玫瑰花中间的宝珠,“这是《咏步摇花》,算是我家乡的歌谣,我见这步摇美丽,便情不自禁地背出来了。” “姑娘真是聪慧。” “您谬赞了。” 目送老侍女离开,王阿渝躺回榻上,不知发了什么懵,她抬起双腿靠在墙壁上,这一靠就靠了半个时辰。 既然刘启两年没有行房事,那就说明滞留在她身体里的乃是两年的剂量,这送上门来的机会她岂能不要? 若是真的能怀上孩子就好了…… 等等,自己今年才二十,会不会有些着急了? 王阿渝狠狠摇了摇头,“想这些做什么,一发命中的概率太低了。” 放松下来,她开始算起月事,上一次来癸水是什么时候来着?这具身体好像从来都没有准时过。 王阿渝将桃花粉放入水桶中仔细搅匀,褪去衣裙踏入温水,舒服得她嗯哼出声。 穿好桃色长裙,再佩戴上几支花簪和玫瑰步摇,镜中的她整个人容光焕发。 以前学规矩的时候,尚宫们教导过簪步摇的女子,要温婉,要娴静,要淡定,动作要恰到好处,才妩媚,才诱惑,才风情无限。 莲步轻移,步摇微微颤动,每一步都是娇媚,每一步都是风情。 想着这些,王阿渝鬼使神差地在镜子面前走了几步,连带着扭扭胯,观察步摇上的流苏是否稳当。 她很想收拾一下,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去。 被宠幸一次说明不了什么,更何况刘启昨晚那骚包的模样明显是喝醉了酒。 王阿渝不断给自己洗脑,千万不要沾沾自喜。 有多少女子终其一生只得了一次机会,而后迅速被遗忘,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不下任何东西。 只有那屈指可数的幸运者,才能暗结珠胎,母凭子女贵,一跃成为皇室家族的一员。 自己不一定有这种好运啊。 老侍女在院中遥遥望着王阿渝疾步而去的身影。 姑娘要去,便由着她去吧。 她经过了昨晚,身份自然不同了,若回了汉宫,那便要进封,那从此便是夫人,一言一行便也都要受宫规之德的约束,再难有如今这样的自由自在。 高高在上的位分能给夫人们自身和母族带来尊荣,却也从此便剥夺了女子的天真。 不说别的,就说两年前诞下一子的唐姬,她比王阿渝还小着一岁,性子活泼,就是容貌逊色了些,原是程良娣的侍女,也想趁二十岁后出宫回乡,谁知那夜程良娣来了月事,无法承宠,便命唐姬前去侍寝。 太子被灌了不少酒,两人迷迷糊糊就办完事儿了,想着好聚好散,可是突如其来的孕事却给她带来了枷锁。 太子宫中有孕的都是些王公贵胄之女,程良娣就是名门望族出身,更别说前些年独得恩宠的贾良娣,以及连生三子的栗良娣,里面哪有一个善茬,都是未来能够巩固太子朝堂地位的姑娘,但唐姬就是一个小小的侍女而已,无父无母,纳了她分毫没用。 可好歹是个子嗣,太子没有办法,只能纳了她入宫,封了最低阶的姬妾。 因为太子并不喜欢她,所以她就整日如履薄冰,身为主子却连句教训话都不敢说,生怕惹太子不高兴,日子久了,倒真像个没有生气的冰冷雕像。 若王阿渝也变成了那般模样,太子还会继续喜欢她么? 她没有大家族做支撑,作为平民女子而言,如此秀丽究竟是不是件好事儿? 老侍女心底越想越难受。 可怜的姑娘,这么容易就被人故意编排了命运…… 从太子寝宫出来,那侍女就对她越发客气,王阿渝非常不习惯,趁机问了她当地的一些花草树木的种子,等回到汉宫时可以栽种一点打发时间。 晌午,馆陶公主请她共进晚餐,王阿渝心中惶恐,怕她责怪自己打乱她的受宠计划。 馆陶公主春风满面,还是笑嘻嘻地迎上去,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 “阿渝没有来过堂邑侯国吧,那你可要尝尝我们这里的饭菜,可香了。” 王阿渝随着侍女坐定,点头如捣蒜地夸赞好吃。 馆陶公主随口问道:“你在膳房和绣房都待过,是不是炒得一手好菜,缝得一手好衣呀?” 她谦逊地垂头,“只是皮毛而已,略懂一二。” “若是有功夫,你可要教教我们堂邑侯府的侍从们,让她们也见识一下汉宫姑娘的手艺,省得将来皇后赐我衣裳后刮了碰了的,她们修都不会修。” 这话像是在开玩笑,但王阿渝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