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这可不是瞎编的。 要知道,在原本的历史剧本中,李广的孙子,那个倒霉蛋李陵,就是统领一支五千步兵出居延海,至浚稽山,被匈奴八万余骑包围,虽率军力战,终因粮尽矢绝,救援不继而投降。 司马迁的史记中写得明白,那一战,李陵的五千步兵,依靠山林、沼泽、峡谷等地形优势,边打边退,坚持了足足十八个日夜,最终,弹尽粮绝,五千人马只剩下两千左右,无奈之下,只好选择了投降。 “还真有点因果循环的意思?” 杨川低声嘟囔着,观察李广与休屠王之间的厮杀,脑浆子迅速运转,疯狂计算、推演和判断…… 最终,他得到一个十分明确的结论—— 在防守战方面,李广远胜李陵,可是,李陵虽然统领的是五千步卒,却能依靠地形优势与敌周旋十八个日夜,已然深谙‘游击战’的基本战法。 所以,在这个层面而言,李广远不如李陵也。 “七八千人的一支大军,长途奔袭时,竟然没有派出斥候、游骑和哨探,怪不得成了大汉麋鹿侯!” 杨川叹一口气,骂一句人,终究还是将阿木召来,开始安排下一步的任务:“立刻给霍去病传讯,让他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 “另外,让阿铁他们继续搞事,绝对不要赶来支援。” “阿木,你明确告诉阿铁,我想要的是整个河西走廊,在胭脂城这一仗结束前,他必须要让河西走廊的东段一千多里彻底大乱,就算休屠王侥幸逃脱,也回不了武威、张掖!” 阿木领命,快步奔下城墙去传信了。 杨川百无聊赖,只好举着远视镜,远远的观察着李广与休屠王之间的懵逼大战…… …… “休屠王竟然在攻打本王的……胭脂山!” 一日一夜后,霍去病、曹襄便接到杨川的密信,经过一番仔细思量,他将密信丢给浑邪王,好让这位匈奴人的万户王心情难过一会儿。 果不其然。 浑邪王听说休屠王正在攻打胭脂山,并剿灭了他的几十个部落,登时便暴跳如雷,并指大骂:“可恶的休屠王,他的祖先是盗马贼出身,如同一只肮脏的老鼠,凭借偷窃别人的牛羊牲口马匹,积攒下了一大笔财富,这才让他们休屠部成了贵族。 呸! 狗东西,一只可恶的老鼠而已,算什么贵族? 冠军侯,平阳侯,请两位尊贵的大汉朝侯爷借给我一支兵马,只需两日三夜,便能赶回胭脂山,将休屠王那只可恶的老鼠剁成肉泥!” 霍去病面无表情的问一句:“人家有三万多兵马,还有一万多援兵,你要打败他,需要多少人马?” 浑邪王讷讷道:“只需本部那两万骑兵,加上我带来的五千本部人马,差不多……嗯,估计就能打败他!” 曹襄轻笑一声,没吭声。 只要是带兵打仗之事,只要有霍去病在,他这位羽林军司马根本就懒得理会,只是慢条斯理的吃着手抓羊肉,看着就很闲适。 霍去病盯着浑邪王的眼睛,淡淡说道:“本侯愿意为伱报仇雪恨,一举灭杀休屠王,你愿意付出什么代价?” 浑邪王一脸肉疼的说道:“等回到胭脂山,打败休屠王那只臭老鼠,我愿意拿出黄金三千斤,美女一千名,牛羊牲口十万头……” 霍去病微微摇头:“不够。” 浑邪王叹息道:“我虽然名为万户王,占据的地盘很大,可是冠军侯你也看见了,这方圆几千里之地,上等的草场根本就没有多少啊。” 霍去病冷冷道:“八千斤黄金,三十车羊脂玉籽料,五十万只羊,十万头牛,三万匹战马。” 浑邪王呆住了。 在他的印象中,能被汉朝皇帝封为‘大汉冠军侯’的霍去病,少年英雄,意气风发,性情豪迈,对天下的财物妇人,应该视若粪土……才对吧? 可是。 眼前这位少年将军,一张口便是金子,羊脂玉籽料,嘴皮子随便动一动,便索要几十万头牛羊牲口马匹。 简直就是一个活土匪啊!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此刻的浑邪王,面对霍去病的‘强买强卖’,根本就无力反抗,那还不如干脆躺平? “冠军侯,平阳侯,对于二位少年英雄的要求,本王答应便是了。” 最终,浑邪王一脸生无可恋的哀叹说道:“等回到胭脂山,打败休屠王那个混账玩意儿,本王就兑现自己的诺言,给你们金子、玉石籽料和牛羊牲口。” 霍去病微微点头:“好。” 浑邪王站起身来,躬身施礼,一脸真诚的问道:“那、咱们这便出发?” 霍去病点头:“对。” 浑邪王赶紧说道:“好好好,咱们得尽快赶回胭脂山,本王这便出去整备兵马……” 这厮一脸的憨厚老实,转身便要走出大帐。 霍去病却开口说道:“浑邪王,你的东西忘带了。” 浑邪王赶紧回头问道:“冠军侯,我的什么东西忘带了?” 霍去病没吭声,一旁的大吃货曹襄突然咧嘴一笑:“来啊,将浑邪王的手镯、脚镯和脖子上的项圈拿进来。” 浑邪王脸色微变,隐约间,觉得有些不妙。 果然。 几名羽林孤儿快步走进大帐,将一副精铁打制的手铐、脚镣和枷锁提进来,不由分说,一脚踏在浑邪王的小腿上,直接开始给他戴上了刑具…… 浑邪王大怒,厉声怒吼:“冠军侯,平阳侯,这是何意?” “我乃匈奴万户王,如今已然归附你们大汉朝廷,就算是你们的皇帝见了本王,也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