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相信,未来的某日,你们定会堂堂正正地出现在朝野之中,建功立业,赢得属于自己的荣耀。”
他的声音坚定无比,如金石般冽然而掷地有声。
语毕,他仰起脖子,将碗中的酒尽数喝完。
看到黑衣青年的样子,其余的将士都被感染,不知是谁说了声“喝”,一群人纷纷举杯换盏,再度将气氛推向火热。
喝到最后,一群人勾肩搭背,喝酒猜拳,薛万三的脸和脖子都喝得红彤彤的,用树枝敲着陶碗边缘,唱起了乡间最俚俗的小调。
“你要喜欢一个姑娘,就骑着骏马去追她。
你要喜欢一个姑娘,就挑着聘礼去娶她。
嘿,我喜欢的姑娘,有着明亮的花朵一样的脸庞。
嘿,我喜欢的姑娘,你什么时候才能等到我归乡……”
许是薛万三的样子过于滑稽,所有人都哈哈大笑。一片笑声里,薛万三依然自顾自地唱了下去。
平心而论,薛万三的嗓子粗犷,歌词又是如此直白简单,比起齐歌往日所听的丝竹雅乐,实在是天壤之别。
但他听得很认真,唇角亦是忍不住微微上扬。
旁边不时传来士兵的喧嚷:“我要当怀化司阶!”
“我要当宁远将军!”
他们越喊越离谱,连“我要当兵马大元帅,官拜正一品”这种惊世之语,都大声喊出来了——当然吹嘘的结果是引起同伴一片哄笑。
因为同伴的嘲笑,年轻的士兵涨得满脸通红,不服气地嚷嚷:
“我就是要当兵马大元帅,以后去打北疆那些蛮子,让边关再无人敢侵犯我翌朝!”
夜空辽阔,群星稀疏,岭南的深山峻岭里,夜色如此深沉,却掩盖不住一群人的朝气蓬勃。多年以后,齐歌再回想起来,这一晚的情景,依然是他记忆里挥之不去的亮色。
只是回忆的时候,却带上了斑驳的血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