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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逆权侵占(1 / 2)

第一审判庭。

被告人席位上,来的只有川岛奇一个人,因为被告都未到庭又都离开了东海,且法院临时禁制令并没有被执行,克莉丝汀法官当即宣布,进行简易审理程序,也就根本不需要陪审团。

陆铭阐述了桂绫花应该得到遗产的理由。

从帝国法律来说,这一点无可置疑,遗嘱如果用限制未亡配偶的婚恋自由作为条件,本身就无效。

陆铭主要讲了讲,桂绫花在东海生活了十几年,所有遗产原本都在东海境内,是以,遗产之继承,适用东海法律法规,作为第一顺位的唯一继承人,桂绫花应该得到亡夫的全部遗产。

川岛奇也积极进行了申辩,指出桂绫花和加藤三闾,都是东瀛人士,应该适用东瀛法律,遗产之继承,该当遵循东瀛之公序良俗等等。但他一脸阴霾,显然,对当事人不战而逃很是不满,但是,他又左右不了他们的决定。

休庭十分钟后,再回到法庭,克莉丝汀法官裁决,原告人桂绫花胜诉,其先夫的遗产,由她全部继承。

川岛奇冷冷看了陆铭一眼,就想起身离开。

陆铭站起身:“法官大人,还有,珍珠岛等几个小岛礁的归属!”

克莉丝汀瞪了他一眼:“遗产第十九,查理斯三世公爵之珍珠岛赐予书,作为文物,也归属原告方所有,本席没有说清楚吗?”

陆铭咳嗽一声,“庭上,我在说,珍珠岛的归属!那赐予书,并不仅仅是文物,也有一定法律效力,不是吗?”

“它有没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另外进行申告程序,不在本席审理的遗产案之列!”

克莉丝汀法官拿起木槌,就准备敲槌退庭。

“大人,给我两分钟!”陆铭举手。

克莉丝汀本来懒得理会他,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看了他一眼,又放下了木槌,“好,你说说你的歪理!”

川岛奇一呆,这位一向公正闻名的北关首席法官,前大公妃,或者说前王妃,现今东海公爵的爱女,在搞什么?

很多人只知道她身世神秘,很有背景,但真正知道她是东海查理斯公爵家族重要成员,这个曾经的皇族支脉,现今最顶级贵族背景的,可没几個。

她的父亲,就是现今东海大公爵查理斯九世,她的前夫,也是一位大公,听说还是位重要的皇子,所以才有公爵位得以继承,毕竟现今皇族还保持在手的公爵头衔已经没有几个,只有重要皇子才能得到地名封爵,按瀛洲爵位的话,大公和亲王类似,但好似她的前夫品行不好,做了什么错事,虐杀了个黑奴还是怎么的?是以,新婚没几天她便提出了离婚,很罕见的高等贵族离婚案,对包括皇室在内的整个顶级贵族阶层都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当时很轰动,只是被皇室将新闻压了下去。

听说那位前夫倒是很痴情,到现在还未成亲,一直等着她回心转意呢。

加藤四雄那几个家伙当然不会知道克莉丝汀法官的背景,所以才没当回事,以为回东瀛就没关系了,只怕有得苦头吃了。

这密辛自己是从一位超级大客户嘴里无意间知道的,如果自己传扬出去,那大客户知晓的话,肯定立时将自己扫地出门,而这,可能还是最轻的惩罚。

权衡之下,自己只能牺牲他们几个,没告知他们内情。

方才克莉丝汀法官宣判,自己也没怎么反抗。

可却不想,原告这个蛊惑律师,明明是又玩新花招,不知道这位尊贵无比的法官大人怎么想的,浪费时间听他胡扯作甚?

原告席,陆铭也呆了呆,没想到真给自己时间,本来就是据理力争的一些习惯,另外,法官之间也会有讨论,如果能将自己的“歪理”提前讲出来,给他们时间考虑也不错。

但也没想到真有机会阐述,尤其又是这位一向不苟言笑极为严肃认真的克莉丝汀法官的庭,看来,对自己有改观了?微微躬身,“好的,法官大人!”

琢磨着说道:“土地、海岛等归属权,在大开垦时期之前,曾经大部分为我国贵族所有。”

“往往一个贵族,拥有着整座城市的土地所有权。”

“但当时人口有限,所以,很多土地都是荒芜状态,而且,几百年前的贵族们,对佃农们的收成剥削极重。”

“为改变这种局面,大皇帝推出了许多恩令,由此,进入了大开垦时代。”

其实,“大开垦”的开启,并不是那么平和的,陆铭自不会在庭上提到这一点。

“在大开垦时代,田地只要被人耕种满一年,原本的主人又没有发现,没有在这一年内提出异议,该土地就归属开垦者所有。”

“这也是为了避免无谓的浪费,将荒芜的田地,都变成可以创造价值和资源的土地。”

“推恩令的法律精神,也延伸到现在,比如根据博联特土地法案,如果有房子空置,有人住进去,十年内,房子的主人并没有来收租,住客登报寻找过原主人,也一直缴纳相关费用,那么,十年后,该房子就归属住客所有。”

“这也是为了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

“我认为,这种法律精神,如果用一个名称来界定,可以叫做逆权侵占原则!”

“现今,珍珠岛的归属,就属于逆权侵占的范围!”

“五百多年前,因为查理斯公爵的赐予书,该海岛可以认为有了所有权上的争议。”

“但是,这许多年来,那些拥有赐予书的主人及其后代的继承人,都再未对该海岛提出所有权的要求,除了现今,我的当事人桂绫花小姐!”

“而从两百多年前,那里成了东海渔民们的日常捕鱼地。”

“由此,东海北关的渔民,属于逆权侵占的客体,我的当事人桂绫花小姐,属于原主人,被逆权侵占的主体!”

“但这个逆权侵占存在不存在?还需要法官大人裁定,因为海岛不是房屋,其比房屋这种财产的保质期高出许多许多,所以,不应该适用十年的期限,而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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