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及帮自己整理简报的事务长能从简报看到。 这位叫郭成的客人,却是被一家移民公司骗了,用了3200元买的房子,带了5200元的房贷,加二十年利息,总共房贷要还8000多元。 郭成说当时他根本不懂,移民公司的人也没解释清楚,他以为3200元就能买下那套公寓,谁知道,还有借款? 罗德曼评述是,客人确实对房贷一无所知,但具体还要进一步调查,和移民公司的人先见面谈一谈。 郭成?来自龙岗。 陆铭摇摇头,只怕,就是郭有东吧? 和自己一样,就算到了东海隐姓埋名,但姓氏还是不会改的。 来东海,大多数新移民第一选择都是北关,而出现经济纠纷打官司,那么一打听,最大的律师行,当然就是来自己的律师行了。 这也算不上什么巧合,只是,自己是装作不知道此事呢,还是,向龙岗那边举报他们呢? 不过,从法律来说,他已经是自己律师行的客户,自己看到的资料是罗德曼和他的私密对话,受到律师保密原则保护,自己作为律师行老板虽然可以进行了解,但同样也不能泄露出去。 自己也不能因为看到这份文件而专门去见他。 但自己作为律师行大老板,如果是正常工作行为,在律师行恰好和他面对面,认出了他,又因为自己是他在龙岗涉嫌违法行为的亲身经历者,而不是现今他和自己律师行透露的什么违法犯罪信息,那么,自己就可以向龙岗那边举报他,而不涉及律师保密原则。 不过,自己不能是因为见到了这份文件,猜出了他的身份,而刻意去和他见面。 说起来有些绕,但东海法律就是如此了。 想着,陆铭摇摇头,在龙岗,因为那边可以说没有法律可言,自己就不用想这许多。 而回了东海,作为律师,条条框框就多了,尤其还涉及到自己律师行的客户。 就算他当着罗德曼的面说他杀过人,自己和罗德曼,也要保密,除非他说还要去杀人,而且要说出具体的目标和计划,在这种可信度极高的情况下,自己和罗德曼,才可以向警方举报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