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任何事都放进眼中的性子。
那孩子,便是所有计划之外的,意外。不仅对于厨房里受命去买肉买菜的下人是个意外,对他而言也是。
留下他,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一时兴起的念头。
孰秋嘴角浅笑浮现。
罕见的,这的确是一个像样的笑容。从眼底钻出来,从心里钻出来的那种。可惜四下无人的当下没有旁人瞧见,这张惨白如纸的脸上原来也是能有颜色的。
那会儿的孩子多好欺负啊……对于他坏脾气的捉弄从没有急眼,没有抱怨,如白昼悬于高空的朗日,时而炙热,时而温暖,集所有象征美好象征希望的特质于一身……与他看似恣意实则没有如一潭死水的人生截然不同。
活着这件事本身就极其无趣。他想。这一点,从发觉身边不论谁都是千篇一律的追捧、顺从开始,他便意识到了。家世好、天赋好、样貌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就是这么过来的,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他所看到的就是如此,而从没有人跟他说,并非如此。
他们只会说,对的,正是如此。向来如此。就连多少人望尘莫及的成仙,每一步,他都走得一帆风顺。如今再来凡世一遭,也依旧万人之上。可正因如此,正因如此……
变数,便更是让人无法忘怀。
年幼时,那孩子是变数;青年时,他依旧是变数。只不过前者想来还能让人笑笑,后者……不堪回首。
那个曾几何时以为会一直伴随身侧的,唤他作”少爷“的人,死于他此生唯一一次——恨自身弱小之时。
孰秋突然又变了脸色。但那是以前了,现在不该是这样的。他已是仙了——
已炼出聚神凝魄露了——
已将他当年不顾焚身之险,借自身丹田做容器,在其弥留之际生生纳进来体内后又唯恐其离体将消弭于天地间而将养于自己体内不知多少年的那缕生魂——
连着费劲心力炼就的聚魂珠囫囵个儿放进了凡人肉身——
凡人所言“投胎”也不过如此了。
但为何近二十年,近二十年……他还是零星往事都记不起来?
他做的还不够多吗?
孰秋仰头,将那一盏茶作美酒似的一饮而尽。煞白的骨瓷似的脖颈在月色下发光,喉结上下移动几下。
还是那小崽子当真没一点执念——睡了这么些年便将前尘往事都忘了个干净!?真当自己是个活了不过二十年的凡人了不成?
砰。
手握着杯,一同落下了,砸在桌上。石桌跟着颤了几下。没碎掉,运气极好。
若不成功,待如何?成仙,制聚神凝魄露、聚魂珠,弃肉身下凡,费心费力把他放到凡人身上唤醒,意义何在!?
个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