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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13)(2 / 2)

狠利,不比武将手中的刀剑软弱,李广之前犯过不少错误,他深知这一点,才会感叹“终不能复对刀笔之吏”,然后毅然选择自刎。

如果李广安守命令又没有迷路的话,也许可以抓到单于这尾正好撞上来的大鱼,他本就擅长防守战役,有单于人头作保,封侯那是铁板钉钉的事情,而漠北之战的胜利成果会更加耀眼,后续汉军收拾乱成一盘的散碎部落也会更容易。

虽说他杀降这事有些伤大汉的颜面,但是汉武帝本来也不是特别在意那些事的人,为了凑漠北之战的军费,汉武帝带头卖官鬻爵,明码标价,只要运气在那一次真的眷顾了他,后世就不会有“李广难封”这样令人叹惋的故事了。

而另一头的霍去病正在爬向他人生的最后一座高峰,他率军从代郡出发,北进两千余里越过了沙漠,才与左贤王部碰面,甫一碰上,两军就展开了厮杀,这场骑兵与骑兵的正面对抗,让匈奴人清楚地认识到,真正的骑兵在战术和资源的加持下,究竟能强悍到什么地步。

左贤王部在之前的汉匈大战中并没有遭受过什么重大打击,是一支保有强大进攻能力的精锐骑兵,但……

霍去病:老子打的就是精锐!

左贤王遇上的是华夏上下五千年历史中都堪称军神的人物,特别是霍去病带着部队还是精锐中的精锐——从河西之战开始,霍去病手底下的人都是精挑细选过的,而且汉武帝给了他足够的自主权,一个老将都没派进他的队伍,完全任由这位年轻的将领施为。

他的打法也与卫青不同,卫青像是步坦团稳步前推,之前赵信给伊稚斜单于的建议并没有错,但是卫青本来就不是崇尚冒险的将军,单于想要面对人困马乏汉朝军队的愿望当然落空,他只能看见一个做足了准备的兵团。

而霍去病,古代的野生特种部队作训官,带着一支特种兵冲锋队,战斗过程简直是压倒性的胜利,史书只记载简单的六个字:约轻赍,绝大幕,他只带了少量的军需物质,然后雄赳赳横穿大漠。

这种距离,就算霍去病自带认路buff也实在是太远了,但这位不拘一格的少年将军,有个和其他将军与众不同的地方。

他手下真的很多匈奴小弟。

汉朝一直有招降匈奴人的例子,如张骞身边的堂邑父,但是像霍去病这样逮着人就能用的,在当时一众名将里都是少见的,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但霍去病不这么想,跟着封他侯的,挑比较出名的三个,从骠侯赵破奴,宜冠侯高不识,辉渠侯仆多,后两者是“故匈奴归义”,赵破奴是“尝亡入匈奴”。

谁能比匈奴人还要熟悉匈奴人呢?

这其实从侧面反应了霍去病作为将军的统领能力,他的确杀敌很多,但光靠杀是没办法把仗打那么漂亮的,这是武力上的绝对压制,同时摧毁躯体征服心灵。

我们不一定是死敌,只要你肯投降为我所用,你照样能封侯,这些匈奴人当然可以反水,但看战争结果,霍去病驭下甚佳。

后面写的就是霍去病的功绩了,他又刷了几个匈奴王族小BOSS,杀比车耆王,抓了屯头王、韩王,另外还有那八十三个匈奴帝国的将军、相国、当户、都尉,一共俘虏和杀敌七万余人,堪称人型匈奴计生办。

这是实实在在的实力碾压,这个日后在历史的机遇中猥琐发育为“上帝之鞭”的部族,在这一刻遭受了另一个人的鞭打,左贤王部的匈奴主力在这场战役中溃不成军,被霍去病一路追击到了狼居胥山。

这么说狼居胥山可能大家没有什么概念,敌我优势转换一下描述的话,那就是匈奴人一路平推南下,然后在历代帝王去过或者没去过但非常想去的泰山,摆酒烧香,昭告天下,这地方是我们匈奴人的了。

狼居胥山是匈奴人的圣地,这座山是他们发家起势的见证者,被一个二十出头的汉家将领拿来装模作样地做祭天的地方,等同于扒了他们的脸皮往地上踩。

霍去病祭祀的地点并不止这一处,他的剑锋划过了三处地方,“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翰海”,狼居胥山祭天,姑衍山封地,瀚海倾酒,自此以后封狼居胥、饮马翰海以及后世的勒石燕然,成为了历代帝王和将领心中的至高之梦。】

李广复杂的眼神在霍去病身上扫了又扫,却又不得不承认,这个眉目英挺的少年,的确是千古难遇的将才,是上天给大汉的恩赐。

天命有些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有些人十七岁即可封侯,有些人,却只能如这小小蓝幕断言,只能在后世留下一句“李广难封”的嗔言。

这究竟是为何啊?

霍去病接收着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端坐台凳,任凭别人打量。

如果说天音第一次出现对他大夸特夸时他还有些羞恼与恐惧,但真正领兵打赢天音说的那两场战役之后,霍去病现在的心境非常平静稳定,塞外风光与京城四四方方的天截然不同,但那也是大汉的疆土。

是他与万千大汉将士,共同打下的疆土。

他的的确确居功至伟,那对于这样的盛名,又有什么不能承受的呢?

千古一将,舍我其谁!

汉武帝面露满意之色,简直想大喝一声好,他就是要匈奴人以后再也不敢冒头!汉之恩威加于四海,谁敢不服?

正想着如何谋划时,天音话锋一转。

【但这样一场比一场优秀的战役,是霍去病氪命打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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