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矫情书院>武侠修真>苟在仙界成大佬> 第七百二十一章 商贾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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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一章 商贾之城(2 / 2)

般天资出色的同道,我们是非常欢迎的。”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但规矩就是规矩,任何人都不能轻易破坏,请您谅解。”

千星仙城的规矩就是——灵石!

像汪尘这样需要转籍的修士,只要提出申请,除非过往有重大的劣迹,否则基本上都会通过审核。

但需要缴纳一笔费用。

这又涉及到千星仙城的户籍制度。

千星仙城的城民分甲乙丙丁四等,其中最低的丁等城民可以自由出入仙城,以及在城里购买和出售各种物资,但没有居留和工作的权力。

迎仙镇里的镇民,基本上都是丁等。

上一级的丙等城民,就能够在仙城里居住和工作,但没有资格购置产业和开设店铺!

也就是说想住在城里,只能租房或者住客栈。

而乙等城民就没有这些方面的限制,属于真正的千星之民。

至于最高级的甲等城民,拥有的则是进入体系,也就是当官为吏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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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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