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矫情书院>武侠修真>老子就是要当皇帝> 第三百七十章 官绅不如从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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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官绅不如从良人(1 / 2)

随着殿试放榜,大楚帝国的第二次科举也就算是落下了帷幕,后续虽然还有一些杂事,比如召见各科一甲,还有为新科进士们举办一场恩荣宴等。

整体的仪式上,楚国和明朝以及其他朝代都有所不同,主要是简化了不少。

毕竟科举在传统封建王朝看来可能很重要,但是在罗志学心中,这说完说白了就是一场公务员考试而已。

并且按照罗志学的规划,以后是一年考一次,并且录取的人数会越来越多,最后还会分各省考场等等,最终全面发展为符合大楚帝国需求的公务员考试。

到时候录取的可不是几百人了,而是数万甚至数十万了。

现在的科举,虽然还是按照传统制度在走,但是罗志学也不愿意一开始把格调搞的太高,导致后续不好变动。

因此罗志学就亲自动手,省却了不少的程序,以降低规格。

对于罗志学来说,这一次的科举已经算是结束了,招录的人才嘛,其实也没多少。

实际上大楚帝国目前招募人才的途径,并不是依靠科举选拨的进士,这进士一年才几百个,哪怕能力再强数量不够也不行。

实际上,大楚帝国目前招募人才的途径多种多样,比如选用前明降官、降吏。

再比如各地方衙门,直接从社会上招募人员。

比如府级礼教部举办的选官,选拔的人员一律授予从九品,担任基层的科员,还有省级巡抚衙门举办的选官,一经选中,授予正九品,同样是担任各科科员。

并且这种选官,并不看考生的功名,哪怕你是一介白丁也能去参加考试,而且要求也不是太高,基本董文识字,能读写公文懂得基本都算术的就差不多了。

还有则是专门面向有功名的选官,这个就是针对秀才和举人的,也包括明时期有功名的人员。

针对这些人的选官,授予的品级会高一些,比如举人选中的话,就会被授予从七品,秀才被选中的话,则是会授予从盲帮着他治疗国家啊。

科举过后,孙启年这个格物科探花就被授予了正七品的品级,然后根据他的在殿试的时候策论回答的是关于工业方面的题目,因此被安排到了工业部任职。

他的几个好友有一个是进士科三甲,被安排到了江西巡抚衙门任职,还有两个是格物科三甲,都是被安排到了楚北巡抚衙门任职。

不过正式分离任职之前,他们还会一起返乡一趟。

还有根据家乡路途远近,新科官员们会有一个月到六个月不等的带薪假期,以便回家享受中举当官的荣光,然后才会正式踏上仕途生涯。

之所以入职前安排假期,这是因为这年头交通不便利,而且为了防止官员在家乡任职,导致出现地方势力尾大不掉的情况,大楚帝国明确规定,地方衙门各员,正七品及以上者就要异地任职了。

其中正七品和从六品需要异府任职,离家需百里以上。

正六品以上者,需要异省任职,离家需三百里以上。

京畿各部任职,不在受限之列。

而他们四个人,都是正七品,按照规矩来说是异府任职就可以的,但是因为各省地方衙门都缺人的很,所以干脆就把这一次新科士子都安排到了地方,而安排的时候,也是根据他们所选作答的策论题目,适当的进行安排,争取尽可能的专业对口。

他的三个好友,都是被分配到了远离家乡的地方任职。

而且考虑到他们还年轻,目前大楚帝国这边的地方官员升迁的往往非常快速,不用多久可能就要升到正六品以上。

到时候,他们也是别指望能回到江南省任职了。

回家,那更是一种奢望。

宦游人,当官后到致仕回家之前,能回家的机会是极少的,要么是路过,要么是奔丧,正常情况下,他们是回不来家的了。

所以,大楚帝国这边才会给新科官员们一个假期,路途远的新入官员们,更是获得了六个月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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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扣除往返路上一两个月的时间,也还能陪家人一段时间。

孙启年和三个好友这一次返乡,依旧合资雇了一艘船一起返乡。

返乡的时候,恰好方大家也说要去苏州一趟,所以也就一起和他们一起走了。

只是去苏州的时候,这一次孙启年他们没有看到一直跟在方大家身边,把方大家当成摇钱树一样死命看着的那个老妈子。

一问,方大家才用一副喜悦的语气道:“那个恶毒妇人被官差给抓了,哈哈,昨天就已经被斩首了,妾身还亲自到场看了,那血飚的老高了……”

孙启年他们刚开始听着还有些发愣,但是等方大家稍微解释了后才知道,原来那个老妈子收买了好几个年轻美貌的小女孩,说是要教导成为新的花魁,结果没两天就被身穿黑色制服的官差找上门来,直接带走了。

罪名是人口买卖罪,听官差说,此等罪名在他们大楚乃十恶不赦,一经发现严惩不饶。

那老妈子,还以为在大楚治下,还是行明廷旧法呢,借着收养的名义买了几个小女孩,然后就被逮住了。

而在大楚,贩卖幼童者,罪加三等,于是乎那妇人就被一刀给砍了,还顺带被抄家了。

然而方大家又说,现在她已经是彻底恢复自由身了,说是朝廷前些时候颁发了一项律法,再一次明确了大楚帝国没有任何民籍之分,没有贱籍、匠籍、军户等等,所有人一律平等。

又明确颁法,废除所有形式的奴籍,官方不承认任何形式的卖身契,对部分借着收养的名义蓄奴的,官方将会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殴打、杀害等,如有发生,一律以非法囚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罪从重论处。

东家、养父母犯之,罪加一等!

之所以加上东家、养父母这一条,那是因为明廷的社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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