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风宴很隆重,至少,让常大爷整个人,显得非常满意。喝得醉醺醺的,甚至抱着徐牧,止不住要亲上两口。 司虎嚼着一条羊腿,笑得东倒西歪。连着刚刚好些的常威,也苍白着脸,陪坐在一边。当然,有徐牧的盯梢,并没有沾酒。 “小东家,老子好怀念啊,以前跟小陶陶作对的日子,看着他生气,看着他鼓着脸,看着他拿我没有办法,想想心里就大爽。” “常少爷醉了。” “我醉个卵。”常四郎放下酒盏,声音变得嘶哑,“我原本就不想造反,我只是看不惯,小陶陶为了这个腐烂的朝堂,东奔西走,直至整个人病入膏肓。” 这句话,徐牧不知真假。但他明白,面前的常四郎,绝对是个重情重义的人。 他捧起酒盏,面朝夜空,遥遥敬了天上的小侯爷。在以前的时候,他便说过,有一日天下太平了,会去小侯爷的坟山,好好说个一二。 “小东家,早些把江南打下来,灭了左师仁那条老狗。等我稳住了河北的民生,便要准备南征的事情了。” “常少爷,你入城的时候还说,不谈战事……” “对啊,刚才不谈,所以现在才谈。” 我特么的。 徐牧揉了揉额头,早该明白常四郎的脾气。 “内城里的那帮世家,已经坐不住了。占了十州之地后,已经有人上表,让我在长阳登鹿台,称帝建都。” “这可不行,民心会乱的。” “我知道,老仲德也知道。他一个生气啊,直接吹胡子瞪眼,将上表的二三个世家家主,全给踢了几脚。” 常四郎仰着头,脸色微醺。 “当年,小陶陶还没监国的时候,我和他还玩得来,经常大被同眠,谈论国事。他说,王朝不断更迭,唯有世家延存,千百年来,已经活成了蛀虫。王朝是一株树,这些虫子啊,就在地底下,不断啃着树根。” “当然,肯定有益虫,但相对来说,大多都是吃烂树根的草蛋玩意。” 常四郎打了个酒嗝,还在愤愤不平地说着。 徐牧没有阻止。 当初小侯爷身死,这天下间,若说最难过的人,便是面前的常四郎。 “做了一辈子的劳碌命,连子嗣都不敢留,到头来,依然是救不得这烂王朝。有一日去了黄泉,小东家你信不信,我定要指着鼻子,臭骂他一顿。” “常少爷,侯爷的风骨,千古无二。” “我当然知道……唉。” 一声浓浓的叹息,在徐牧面前响起。 “孙勋,去取酒。”徐牧回头,唤了一句。 可没等孙勋把酒取过来,常四郎已经醉倒在案台上。 常威努了努嘴,“明明在长阳的时候,少爷喝酒都要度量,怕喝醉了有人刺杀。但来了小东家这里,便不管不顾了。” “他相信我。”徐牧沉默吐出一句,解下了身上的大氅,盖在常四郎的身上。 未来的事情,谁都说不清楚。但不管如何,这份老友情谊,徐牧不想舍去。 …… 翌日,清晨。 宿醉后的常四郎,扯着袍带儿,打着哈欠走了出来。 “喂,去给爷打盆热水。” 在王宫门前的孙勋,撇了撇嘴,又看了看徐牧,急忙屁颠颠往外走去。 “怎的,舒服些了?”徐牧面色无语。 “好歹是两个割据诸侯,天下数一数二的,你可真放心啊。昨天晚上,我都准备安排刀斧手了。” 闻声,常四郎抬头大笑。 “哪怕我的族人,我的军师,他们要杀我,我或许会信。但你徐牧,根本不会杀我。” “这也是老子,为什么敢在你的地头,喝得酩酊大醉的原因。” “老子信你,就像信小陶陶一样。” 常四郎满不在乎,“蜀州这地儿不错,哪日不打仗了,和你去外头的青山,带上几个花娘,去打狍子烤着吃。” “卖米的,带上我?”刚走进来的司虎,听到烤狍子着词儿,眼睛都冒光了。 “带上傻虎,还有我家的小常威。” 常四郎说着说着,声音一下子慢了下来,不知为何,语气变得有些寂寥。 “小东家,小心一些。” “小心什么?” “粮王。”常四郎喝了口茶,继续开口,“你要想一个问题,我常四郎是何等聪明的人,为何在卖粮这件事情上,比不过粮王的人马?又为何,萧远鹿这种奸人,会压住小陶陶的监国?” “有人暗中帮忙。” “可记得?那一次你被官兵追杀,来我常家镇的时候,我说了什么?” “大纪朝不缺粮食,天下九成的粮食,无端端地消失了。” “是这样没错。”常四郎笑了笑,“你也知了,一成是百姓的,我常四郎只占三成,一成在万千蛀虫的手里,而剩下的五成,便是粮王那边的人。你该明白,他们为什么对你不爽。” “我西蜀不用世家,坏了千古以来的规矩。若我徐牧位登九五,他们会没有活头。” “聪明。”常四郎点头,“你是个聪明人,该如何做,我也不用教你了。你要明白,我出了成都,离开蜀州之后,虽然内城十州的渝州王……但而现在,我坐在你面前,是以老友的身份来告诫。” 徐牧动容,起手长揖。 “得了,别这副模样。我讲句好听的,你走到现在,不管是我,抑或是天上的小陶陶,我们两个,心底都是欢喜的。你是个奇怪的人,走了一条奇怪的路,但我有很奇怪的信心,居然觉得你会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