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公,外面玉堂官都吵翻天了,您还能在这里静下心来修书,小的真是佩服。” 典簿厅内,吏员曹轩看着沈忆宸处于风暴中心,还能镇定自若的编纂着《寰宇通志》,忍不住开口说了一句,并且在内心里面敬佩不已。 他在翰林院担任吏员也近十年,迎接过三届新晋翰林入馆,唯独没有见过沈忆宸这般特立独行的新科状元。 入职第一天威压同僚,从举动上看应该是个狂妄自大之辈,不太好相处的那种。 结果没有想到半个月相处下来,沈忆宸谦虚有礼,从未对自己这个不入流的小吏颐指气使,有着一种从骨子里面散发出来的儒雅气质,远超历届翰林! 因为客气跟尊重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曹轩遇见过许多礼数周全的翰林官,却只在沈忆宸的身上,他感觉到一种对于吏员的尊重。 用沈忆宸的话说:“人只有好坏之分,并无高下区别,谁又比谁高贵呢?” 当时曹轩感到很不可思议,事实证明,状元公以行践言! 如今看来,沈忆宸除了儒雅的谦谦君子风度外,在心境造诣上,同样达到了极高的境界,可谓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不然呢,去与他们辩经吗?” 沈忆宸一边书写着,一边淡然回了句。 这种局面并不意外,翰林乃儒家理学的佼佼者,他们要是不反对自己对于理学的抨击,那才是有鬼了。 一个两个反驳自己还能去辩辩经,如今可谓整个文人士子群体,都无法接受“经世致用、辩证求是”的观点,难道还能每一个都去辩论一番吗? 相比较起来翰林院还算好的了,起码目前就打打嘴炮,科道言官那群麻烦精,都已经上奏章弹劾自己妖言惑众了。 不过这些弹劾的奏章,大多被王振在宫中给挡了下来,然后挑出几份无关痛痒的给皇帝审阅,自然不被重视。 甚至王振还派了个小太监过来告知,让沈忆宸还领他的这份情。 所以现在沈忆宸是虱子多了不怕痒,喜欢哔哔就继续。等到你们说累了,那老哥我再来惊世骇俗一番,总有一天这群理学家卫道士们,听着听着就会慢慢习惯滴。 “状元公,你就不担心这番言论,会影响到仕途吗?” 曹轩又问了一句,他是真心期望沈忆宸这种人,能官运亨通、身居高位。 “仕途通畅,成为高官又是为了什么?” 沈忆宸放下了笔,饶有兴趣的朝着曹轩问一句。 “为了……” 曹轩本来下意识就想说钱权,但是话到嘴边,觉得这般露骨不太好。 于是伟光正的回道:“当然是为了治国平天下!” “我现在所做之事,就是成为高官后要做的,既然早晚都会如此,何必在意影响?” 曹轩没有听懂沈忆宸这句话的意思,可能要等到许多年后,他才能明白这番对话背后的意义。 不过沈忆宸却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而是起身说道:“今日修书暂且到此,我还有重要事情去做,就先告辞了。” “是,状元公慢走!” 曹轩也赶紧起身,恭送沈忆宸离开。 不过走到典簿厅门口的时候,沈忆宸停下了脚步,回头说道:“下月十六号是我大婚的日子,曹吏员到时可别忘了参加。” 说罢,就大步朝着院外走去。 听到这句话,曹轩呆呆站在原地。年过三十担任吏员十载,从未有过翰林官员在大喜之事上宴请自己,更别论沈忆宸这般状元尊贵身份。 内心感动之余,不由鼻头一酸。 沈忆宸离开翰林院后,叫上了苍火头跟阿牛,租了几辆马车就往应天会馆赶去。 昨日他就收到了消息,王能与一众矿工,已经护送母亲沈氏来到京师。不过由于抵达的时间较晚,并且舟车劳顿疲惫不堪,就先行前往应天会馆修整一番。 今日沈忆宸匆忙离开翰林院,就是准备去迎接母亲沈氏。 另外沈忆宸入仕后太忙,也有半个多月没有见过老师李庭修了,此番过去可谓一举两得。 来到应天会馆大堂,三年一度的春闱结束后,此地冷清了许多。前堂掌柜可能因为没什么客人,正杵着下巴在打瞌睡。 见到这一幕,沈忆宸轻敲了下前台桌面,对方立马惊醒道:“客官,吃饭还是住店?” 说完之后看着沈忆宸这张熟悉脸庞,王掌柜立马惊喜的睡意全无,连忙拱手道:“小的不知是状元公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王掌柜不用多礼,昨夜是否有一群应天的客人入住,他们在几号房?” 面对沈忆宸询问,王掌柜不敢不答,立马回道:“昨夜入住的客人包下了天字号跟地字号的六间房,就在二楼东侧。” “谢了。” 沈忆宸也不多言语,转身就准备上楼去。 不过此时身后王掌柜却叫住了他说道:“状元公,小的还有一事相告!” “何事?” 只见王掌柜从柜台下拿出了一封书信,递给沈忆宸说道:“状元公,这是李先生托我交给你的书信,他在十日前已经退房离开了。” “什么?” 听到这话,沈忆宸满脸震惊,他本来还想着这次接老师跟母亲,一同住在自己新买的宅院中。 反正院子够大,自己能贴身照顾先生,总比住在会馆强。 结果万万没想到,先生李庭修已经离开了! 就在沈忆宸下意识准备打开书信,看看先生写了些什么的时候,王能出现在上方的走廊。 “沈公子,你来了!” 看见王能,沈忆宸也顾不上拆开书信了,赶紧向他问道:“王能,我母亲呢?” “宸儿,娘在这。” 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