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里,都知道了那个吸毒犯的女儿身边有了一个很能打,而且有说不清道不明的背景的朋友,听说是新转学来的,但谁也不知道她家里是干嘛的,连高一新生里一向很拽的那个女生都栽她的手里。
于是听了八卦的人都对于郑诗和秦乐乐保持着观望的态度,期待着她俩产生下一次的话题。
很快,到了不用上晚自习的周五,高一的除了家在外县的一些同学,大部分都早早地就回家。
秦乐乐一直等着郑诗收拾东西,她前两天叫郑诗今晚去她家一起写作业(玩),郑诗当时犹豫了许久,因为担心郑朴山不会答应,张仕琴也会对她指指点点,但是当她发现秦乐乐轻而易举就完成了每天布置的所有作业,并且评分一直是A、A+的时候,她动摇了。
于是她在秦乐乐的怂恿下终于鼓起了勇气,跟郑朴山打电话申请,并且把秦乐乐美化成一个学习好,品性佳的三好学生,顺利地得到了允许。
然后,秦乐乐就以“雨已经很小了,不用打伞了”“这点雨刚好锻炼你的身体素质”为由,拉着她从宿舍一路淋雨跑到一中和二中中间隔着的小吃街路口,一般两个学校的学生都在这里等公交车。
郑诗喘着气,无奈地看向还在大笑的秦乐乐,她接收到信号,略心虚地帮她整理起已经被雨水打湿成一缕缕的短发,打哈哈:“没事哈,淋了雨更美了,那个叫什么来着?□□!”
什么鬼东西,听起来怎么那么不正经呢?
郑诗皱眉佯装嫌弃地看她,却注意到她又散乱开的丸子头,还是没忍住笑了。
她拉着她在一家店门口的凳子上坐下:“非要跑着淋雨,头发又散了吧,我给你重新弄一下。”
秦乐乐就拿出梳子给她。
郑诗梳头发的手很巧,秦乐乐觉得她梳丸子头的技术比自己还好,但那是郑诗从小练出来的,李连翠自从染上毒瘾之后没再给郑诗梳过头、做过饭,郑诗就学着自己照顾自己,也让外婆别那么累。
重新扎好她的大摞头发,刚好有个公交车来了,郑诗刚准备上车,就被她拉住说:“不着急不着急,咱再等等。”
郑诗问:“怎么了,我们不坐公交车吗?”
秦乐乐伸着头往四周看:“咱等个人,慢死了,怎么还不到?”
郑诗只能也跟着她等,但却觉得有点奇怪,难道乐乐还有别的朋友在河阳吗?
想到这个可能性,她顿时紧绷起来,担心秦乐乐在这里的朋友认识她,如果知道她就是吸毒犯的女儿,那.......那人会不会阻止秦乐乐和她交往呢?秦乐乐又会不会还像之前一样,把她当做朋友,而不是用那些或鄙夷或同情的眼神看她呢?
郑诗慌张地抠着手,眼神扫视着四周,只希望乐乐的那个朋友千万不要认识她。
心跳不自觉加速,刚刚淋了雨的身体却仿佛迟钝地冒起了寒意。
秦乐乐打电话也打不通,一直在拿手机发消息,等的烦躁起来了,才看到一群人往他们这边走来。
她挥手:“哥!这里!”
郑诗赶紧看过去,脑子还在反应着刚才秦乐乐的称呼,就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蒋云海远远地就看见秦乐乐和郑诗站在一起。
怎么是她?
嗯?又是他?
两人都不禁有点奇妙的感觉,居然这也能撞上。
蒋云海面上没有一丝异色。
秦乐乐抱怨他:“哥你来的也太慢了,下着雨呢还让我们两个女生等那么久。”
蒋云海揉了两把她的头:“好,哥的错,等会儿回去给你做好吃的。”
秦乐乐皱着脸往后仰:“我的发型!”
诗诗刚给她弄好的头发,哥真讨厌!
看着秦乐乐一脸嫌弃又无可奈何的样子,郑诗忍不住低头笑。
然后秦乐乐才拉过郑诗的胳膊跟她哥说:“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我同桌,郑诗,怎么样,漂亮吧?”
郑诗刚打算装作不认识的样子打招呼,结果就被秦乐乐的话给闹了个红脸,低着眉眼不知道怎么回应。
“诗诗,这是我亲表哥,蒋云海,他就在河阳长大的,也不知道你们见没见过哈。”
蒋云海看郑诗的表情,猜想她要装不认识,便接话:“应该是第一次见。”
本来见到郑诗的吕明洋已经笑着准备打招呼了,一听蒋云海这回答他莫名其妙:“诶?你们不是......”下一秒他嘴已经被蒋云海给捂上了。
“对了,这是吕明洋,张顺志和李池,都是我朋友。”他也给自己妹妹介绍了一下身边的兄弟。
几人都礼貌地点点头互相打招呼,秦乐乐也这才注意到李池,作为时下很流行的小鲜肉长相,秦乐乐看到他的时候大眼顿时放光,笑容格外灿烂。
“李池哥是吧?我哥说你是练体育的呀,看不出来啊。”
“啊?啊是。”李池一瞬间也不知道怎么反应,这意思是说他没肌肉吗?
蒋云海却知道自己妹妹的尿性,看她马上又要控制不住自己的颜控属性,赶紧推她走:“你不说淋雨冷了吗?还不赶紧回家,你看你俩穿那么薄,你别带着你朋友一起感冒。”
说着就拦下两辆出租车先把她俩送上车,又回头叫李池他们上另一辆车后,钻进副驾驶。
一路上郑诗就看秦乐乐在那跟蒋云海闲扯,一会儿怪他刚才不接电话,一会儿又向他打听李池,蒋云海被她闹的心累,几次把她探到前排的脑袋给摁回去,给秦乐乐发型又弄乱地在那生气,郑诗就忍着笑哄她。
出租车快开到碧园了,郑诗才注意到这熟悉的路线。
等到车真的停在碧园大门口,她不禁感叹缘分的奇妙,但转念一想也是,河阳虽然也有别的自诩高档小区的地方,但这么整片的独栋别墅区目前确实只有碧园,其他就是零散的自建别墅,秦乐乐虽然还没跟她说过家里是干嘛的,但也默认了家里是有背景的,所以住在碧园的概率确实很大,毕竟这里是张仕琴割肉也要住的地方,园区的住户都是非富即贵。
所以郑诗住在这里的时候连出来散步都不会,她仅仅把这里当作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