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句话周晓琦没有说完,因为他已经消失在书房的门口,秦风听到楼下大金毛的狂吠,伴随着从远处天空传来的雷鸣。微弱的枪声在雷鸣和犬吠中几乎不可闻。秦风看着周承志渐渐倒在血泊中,闭上眼轻声说一句,“永别了,Q。”
回到家是晚上十二点,元宵节已经过去了。秦风蹑手蹑脚打开了门,电视里还在播放着深夜档,林萧萧已经蜷缩在沙发上睡了。
秦风掏出男士香水,往自己身上喷了两下,然后才小心翼翼地走到沙发前,想把林萧萧抱回房间,他动作很轻了,但林萧萧还是醒了。
“回来了?”她的声音软软的,柔柔的,“微波炉里有汤圆,我给你拿。”
“好。”秦风微笑地看着她,一只小猫忽然从林萧萧的怀里跃出来,跳到秦风身上。
“呀!”林萧萧赶紧把小猫抱起来,放到一边的毛巾被里,“我今天去看灯展,回来时候就看到这个被遗弃的小猫,大团圆的就它一只,寒风那么大,怪可怜的,我就把它带回来了,你不会介意吧?”
“不会。”秦风道,伸手还去摸了摸小猫的脑袋,那只小猫却又突然扭头躲过去了。
“你别介意啦,它就是刚刚被遗弃,还怕生。”林萧萧说完就去厨房拿汤圆了,秦风把手凑到鼻尖,问道了那若有似无的硝烟味。
林萧萧的善良,秦风也不是第一天知道了。每周末林萧萧都会去孤儿院陪孩子,定期还会去宠物领养处当志愿者。她本身就是高中的教师,对孩子和宠物都格外有耐心。秦风常常在想,萧萧是生命中最美好的那部分,就像天使,而他却代表了生命中最黑暗的那个角落,如同恶魔。
无数个夜晚他都会在林萧萧枕边惊醒,梦到自己沾满鲜血的手抓着枪,而林萧萧就躺在自己对面的血泊里,那双无辜的眼睛里写满了失落和绝望。越是到了后期,这样的噩梦就越强烈。
他始终、始终都没能说出那句话,“林萧萧,我们结婚吧。”
他发现金盆洗手并不能让他好过,闲余的时间多了,更让他会去思索那曾经不堪的过往。
直到有天,一位同样金盆洗手的前辈告诉他,如果真的想要放下这些,可以去城南老城区梨花巷子的一家忘忧酒馆。
一进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通体黑色的猫,秦风愣了两秒,却发现那只猫像是有灵性一样上下打量着他,接着一摇尾巴,大大咧咧地离开了,那走路的步数,说是像绵若无骨的猫,不若说更像一个人。秦风举目望去,发现酒馆的各个地方,无论是吧台,小桌,还是天花板的横梁上,到处都是这样的猫,花色各有千秋,唯有那双灵性的眼,仿佛能洞察人性。
老板娘穿着一身唐风的古装,半肩微露,风情万种地倚靠在吧台边上。她手上还有一只长长的烟斗,一阵贪婪地吞云吐雾,从嘴里和鼻尖吐出了一颗颗烟圈。她那双狭长的桃花媚眼直勾勾地盯着秦风,嘴角调情似地上扬着,“客人,是要喝酒,还是要忘忧?”
秦风记得前辈对自己的嘱咐,话不用多说,只要说目的,她让你说你的事,你也不用隐瞒。
“忘忧。”秦风道,“我要忘记我做杀手时给我带来的那些痛苦。”
老板娘单手撑着吧台,两只白花花又纤细的大腿利落地翻过吧台,她信步走到秦风面前,指尖挑起秦风的下巴,“忧,是记忆。所有让你苦不堪言的忧,都源于你做过的事,在你脑海中形成无法磨灭的痕迹,你想要忘忧,你就会忘记你曾经是杀手的事情。可是即便你忘记了,你欠下的东西,总是要还的。”
秦风毫不犹豫地点头,老板娘掩面笑了,“真是一个急躁的年轻人啊。”
老板娘又吸了一口烟,烟雾铺面而来,秦风一时间居然看不到老板娘的声影,只觉得周围一阵模糊,依稀之间,他看到一只黑色的猫,正缓缓朝他走来。
不过是一盏茶的功夫,秦风就离开的忘忧酒馆,他的步子从未如此轻松过,当他站在酒馆门口时,他甚至连他为什么要来这里,都忘了。
老板娘抱着黑猫,目送秦风远去的背影,嘴里轻声叨念,“记忆这种东西,就像是一种毒品,你千方百计地想要忘掉,却在你忘掉后,又千方百计想要他回来。”她的声音太妩媚,轻飘飘的,仿佛在吟唱一首来自远方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