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嵌宝石和黄金,瓦迪的剑就是单纯为实战考量做得比较一般。 瓦迪的剑是完全的战斗兵器,蓝狐的剑更多考虑自卫与彰显财富的需要。 一把长剑藏匿在教士的罩袍里,剑鞘有孔洞,可穿进皮条麻绳做背带而背在身上。 一直无言的瓦迪奉命卸下钢剑,如同魔法一般突然摆在桌子上,着实让伯爵吓了一跳。 “你们,居然带着武器进入我的居所。你们是教士,居然藏匿士兵的武器?” 埃斯基尔急忙打圆场:“按照规定这当然是不对的,但是主震怒了!我的孩子,这把剑本就该属于你呀!我敢说这是你此生见到的最好的剑,是主拜托罗斯使者送到你的手里,主要求你守护人民守护和平讨伐叛逆。” 其实这就是一把罗斯人惯用的钢剑,它看似平平无奇却是锐不可挡。 伯爵很喜欢埃斯基尔的说法,拿起剑鞘迅速抽出剑,只听得低沉的嗡嗡声,一把亮白之剑竟在自己的手中震颤。它竟是亮白的,与自己的灰铁佩剑完全不同。 甚至于,这把剑似乎还不可思议的有一些弹性。 仅就颜色而言,他觉得这的确是把好剑。随着蓝狐一句“它柔软而坚固,可以斩断您的佩剑”,伯爵本着自己的认知觉得这荒谬,一把剑斩断另一把剑是不可能的,除非挥动大斧头去砸。 蓝狐说得信誓旦旦,直言宝剑代表了罗斯使者的诚意,如若无法斩断任何的铁剑就是自己的耻辱。 伯爵果断行动,将自己的佩剑放在桌子,单手持新剑奋勇劈砍之,佩剑应声断裂,钢剑亦是劈在桌案,劈裂桌布,在橡木桌上留下深深痕迹。伯爵欣喜若狂,他将新剑指向窗户,对着阳光看不到剑刃丝毫的蜷曲。 “啊!宝剑竟在我的手里!” 罗斯人仍是极度神秘的,显然他们因为表现出了极大的诚意,对于丹麦有着很大仇怨,罗斯一定不会是法兰克的敌人,更不会是自己汉堡伯爵的敌人。恰恰相反,伯爵得了一把钢剑可谓得了大实惠,这比蓝狐对罗斯吹捧言语强上一万倍。 伯爵甚至亲自对当初对胖子蓝狐的无礼道歉,蓝狐自然是欣然接受了歉意,趁热打铁说明了商业的可能性,所谓罗斯商人也许可以绕过丹麦,从易北河入海口逆流而上进入汉堡,直接将珍贵皮革卸下,换取本地产的黑麦和别的有用的物资运走。 商业交流似乎存可能性,可这就让罗伯特为难。 无他,伯爵罗伯特待在自己的领地没有大事不会外出,出于王国大封臣的身份,婚丧嫁娶之类的大事意外,自己去拜访易北河入海口的弗兰德斯伯爵领是不合适的,甚至会被对方认为是一种威胁。罗伯特对地理概念的了解可谓稀烂,不过有可能依靠水道和海洋直接与罗斯人联络,终归是好事。 商业行动有了突破性进展,伯爵罗伯特口头上做出了欢迎罗斯商人直接交易的决定,至于正式定下贸易条约,其实还需要路德维希王子的首肯定夺。路德维希只有承认了罗斯公国是一个国家,双方才有完全合法的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