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迷,而且斯皮尔伯格认为把恐龙搬上大银幕潜力无限,如果能让观众在电影院看到逼真的恐龙,而不再是博物馆的化石骨架,绝对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举。 当然,察觉出这个IP潜力的不止斯皮尔伯格一人,在《侏罗纪公园》小说出版前,就有4家电影公司参与了改编权的竞标。 包括华纳兄弟联合导演蒂姆-波顿,哥伦比亚影业联合《超人》的导演理查德-唐纳,以及二十世纪福克斯联合电影人乔-丹特,还有环球影业联合斯皮尔伯格。 结果还是环球和斯皮尔伯格胜出。 有一种说法是,之所以环球能拿下《侏罗纪公园》的版权,优势在于它拥有自己的主题乐园“环球影城”,这个IP在环球手里不仅能改编成电影,还可以开发成游乐项目,使IP价值最大化、持续化。 当然这里边斯皮尔伯格也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毕竟一个作家;想要把自己的作品搬上大荧幕,当然要找一个最适合的导演。 这里边不是说腕有多大,更主要是对作品的理解,以及能否尽可能贴近原作设定。斯皮尔伯格虽然名气不小,但竞争对手的名气,也并不差。能够选择他,必然是说道了作者心坎里。 于此同时,看到小说之后,乔治-卢卡斯倒是有另一种想法。拍摄这部电影,必然需要大量特效镜头;那么作为工业光魔的老板,可是能够承接不少生意。 而且以他的专业眼光,电影大卖已是必然;故事本身是一方面,最重要包子轩编剧,估计所有人都会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