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但常常因为打肿脸充胖子爱慕虚荣被人拆穿。
交着高昂的学费,每天想的却是哪个牌子的鞋最潮,哪个牌子的手机配得上他的身份。变着花样的向家里要钱去强撑他那所谓的体面。张玉心疼沈青书,对他是有求必应。所以只要是沈青书要的,张玉都想方设法的给。
对了,张玉之所以答应傅凉城干烂事,其中也有沈青书的手笔。当时沈青书看上了双几大万限量版的鞋,奈何当时张玉没钱,她的钱大都大手大脚花出去了,家里一切收入都来自沈青辞。就在这个时候,好巧不巧傅凉城带着钱来雪中送炭,张玉就这么答应把沈青辞卖了。
没钱却可让自己不成器的儿子读学费一学期三四十万的贵族高中,而沈青辞却不得不退学一天兼职四份工为她赚取医药费;没钱却可以让自己儿子浑身上下一身名牌,而沈青辞却穿着洗得发白都舍不得扔的衬衣勤工俭学补贴家用,大冬天瑟瑟发抖在街上发传单送外卖!
如果说这就是亲生和领养的区别,顾北笙认了。但是,拿着沈青辞拼死拼活,牺牲自己前途挣来的钱,毫无愧疚的花天酒地,吃喝玩乐,这就过分了吧?
据她所知,沈青辞六年来兼职和奖学金的钱林林总总共有两百多万,而那些钱无疑例外都跑到了张玉的口袋,再加上张玉通过沈青辞和傅凉城做的非法交易,她是含着泪血赚三千万!把沈青辞当做摇钱树和免费劳动力就算了,居然还一边指责他的不是,一边毫无负担的享受着他带来的红利,吸血鬼也不像她们那么压榨的!
其中要数沈青书那厮最为过分。张玉好歹知道打一个板子给一个红枣,他倒好直接认为沈青辞做的都是理所应当了。仗着张玉宠爱他,有意无意挑沈青辞的刺,各种明里暗里的讽刺。亏得沈青辞还给他负担各种生活费和食宿费,简直是喂了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