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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开荒不划算(1 / 2)

回到学堂第一天,所有学生还没进入状态。

好不容易熬过夫子们的课业检查,就惊闻一个噩耗。

由于学堂在程小棠的建议下,增设了一门锻炼课程,占用了部分时间。白老夫子与其他夫子商议后决定,以后每旬只休息一天。

一寸光阴一寸金,孩子们就该少玩耍,多读书。

曾经连一周休息两天都觉得太少的程小棠,再次深刻感受到当改变命运的途径只有科举时,读书人能有多卷。

一个月休息三天,看起来比临江书院还多一天。

可他们还是稚嫩的花朵啊!

不过短暂忧伤后,程小棠想起多上一天学,就能多赚同窗们一笔积分,瞬间又变成积极的小太阳。

“夫子不辞辛苦地为学生着想,实乃当世良师。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光阴哒!”

白老夫子很久没被这么浮夸地拍过马屁,偏生吹捧的人还眨着一双真诚清澈的大眼睛,只好虚点了下程小棠,“你啊,赶紧收收心。”

“一人写一篇以‘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为题的文章,写完再回家。”

仅仅半个月,程小棠就在武泰镇小有名气。还有人拐弯抹角地问到白老夫子这里,到底看什么书能想出两件那么好使的农具。

他们也想被县令大人嘉奖。

【宿主真心宠爱宠爱白苑博一次,获得一百八十积分。】

【温馨提示:宿主当前负债六十三万五千八百三十五分,请尽快用真心宠爱他人,获取积分。】

程小棠嘿嘿一笑,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在夸人这块儿,她已经逐渐掌握了技巧。只要夸奖对象是她真心喜欢的人,基本不会再想到积分,十有八九能被判定为真心宠爱。

唯一的遗憾是喜爱是双向的,积分通常都不太高。

关于“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是《孟子》里的一句话,意思也很直白,就是不耽误农业生产的季节,粮食就会吃不完。

关于耕种的文章,程小棠现在可以从早写到晚。

刚好可以将一些平时想到的疑惑塞进去,听听白老夫子的见解。

“马屁精。”胡景善在白老夫子出去后,声音不高不低地嘲讽道,“就会做一些粗鄙之物,再爱出风头也没用。”

“胡学兄,与其嫉妒他人,不如提高自己。”

程小棠慢悠悠地研磨,眼皮都没抬一下地回怼了一句。

甲班这几棵小菜,她已经吃得驾轻就熟,随时都能劝人为善。

“闭嘴。”胡景和冷冷瞪了一眼还想骂回去的堂弟。

十一岁的读书人整天跟一个四岁小孩吵架就算了,还从来没赢过,胡景善不嫌丢人,他都觉得没眼看。

一个丫头片子,再能蹦跶也碍不着他们的事。

有那闲功夫,不如想想怎么对付明年就要去临江书院读书的胡景焕。

胡景焕农忙时就去凑过一次打谷机的热闹,之后先去县城拜访了袁山长,又跟着母亲去外祖家给表兄弟传授读书的经验。

越到后面越不耐烦,回来上学反而是种放松,还能跟程天寿和程小棠聊天。

甲班的学生都熟读《孟子》,去年也写过类似的题目。

白老夫子既然让他们写,肯定不想看到重复的内容,这就比新题目更难。

是以其他几人都没立即动笔,而是努力回想去年自己写了什么,夫子又是如何点评的。

唯有程小棠下笔如有神,很快桌上就晾了一张纸。

“棠宝,我可以看看你的文章吗?”胡景焕好奇极了,写完文章后发现程小棠还在奋笔疾书,开口问道。

“随便看,别弄晕墨迹就行。”程小棠还有两大点没写完,忙得没空抬头。

程小棠才练了两个月的字,说不上多好看,胜在工整可辨认。

毫无种地经验的胡景焕,看了几行字就发现程小棠写的内容与他之前读过的文章很不同,越看越觉得有意思。

到后面,胡景焕忍不住催促道:“棠宝写快点,我都看完了。”

“看完了要思考,这样才能有收获。”程小棠不走心地敷衍了一句,“别打断我的思路。”

此时教室已经空了。

破题、解题的速度,对于要参加科举的学子而言,是需要日积月累去提升的能力。

因此在学堂的日常考核中,占有不小的比重。

难得总是第一个走的胡景焕,还在不务正业地围观程小棠写文章,其他人赶紧去找白老夫子交卷。

能赢一回是一回。

程小棠写下最后一个字,甩了甩酸痛的手腕。

一抬头,发现胡里正不知何时站到了胡景焕身边,也在看她写的文章。

“棠宝是想开荒吗?”胡里正笑呵呵地指着文章里的问题,“这些你们夫子未必清楚,问我刚刚好。”

“我喜欢种地。”程小棠乖巧地点头,“里正爷爷也会种地吗?”

胡里正摇摇头,“我没种过,但管着很多地和荒山。”

几次下来,胡景焕总算发觉了违和之处,小声提醒道:“你叫错了,要叫曾爷爷。”

程小棠假装没听到,继续问道:“里正爷爷,您会让长工们去开荒吗?”

开玩笑,她是故意喊的爷爷。

这样就能比胡氏所有景字辈的孩子大一辈。

胡景焕,双胞胎,还有讨厌的胡景和、胡景善,都是她的大侄子。

看到自家曾孙吃瘪,胡里正乐得不行,清了清嗓子答道,“不会,因为开荒对我而言,更不划算。”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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