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女士?” 马勇揉了揉眼睛,再次看过去,发现自己没有认错人。 顾倾城非常好认,不是说她长得有什么特征,而是她的服饰有些“另类”。 看台上,大多都是西服洋裙,或是中山装学生裙。 极少数穿着传统袄裙的女子,也都像极了受惊的鹌鹑般缩在自己的家人身后。 在马勇认识的人中,只有顾女士,穿着守旧的繁复的马面裙,盘着传统的圆髻,却还能挺胸抬头。 还有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自信与张扬,简直就是顾倾城的招牌。 更不用说,顾倾城身边还跟着一个小胖砸! 这么多明显的标志凑在一起,马勇觉得,自己应该没有认错人。 只是—— 顾女士怎么会跟洋人凑在一起? 她似乎在跟洋人聊天,这、这也太玄幻了吧。 马勇知道顾倾城识文断字,也知道她是真有文化,可东西文化之间的差异很大啊。 不说别的,只语言这一项,就像一个巨大的门槛。 那天陪着顾倾城在城内溜达的两个大头兵,回去后,并没有向副官禀报。 因为他们自己都不信:一个第一次出远门的乡下大脚女人,居然能够跟洋人谈笑风生。 这样的话,说出来,非但不能领赏,兴许还会被副官痛骂一顿。 大头兵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两人有志一同的将这件事“忘了”。 副官不知道,自然也就不会上报马勇。 而马勇呢,这几天忙着处理积攒的军务,跑去找督军请求购买军械等物资,稍有空闲,还要请那位相亲的陈小姐吃牛排、喝咖啡。 啧,又忙、又糟心——那些血呼啦的牛排、苦兮兮的咖啡,到底有啥好? 关键是马勇根本就弄不懂那些西洋的规矩,一双刀叉用得是那叫一个别扭。 吃饭的时候,他还会被陈小姐嫌弃吧唧嘴,连说话都不让。. 忙,心情还不好,马勇自然没有精力去关注其他。 结果几天不见,顾女士就带给他这样一份“惊喜”。 “什么顾女士?” 穿着精致的洋裙,手上带着白色蕾丝的手套,头上带着帽子,脸上画着精致妆容。 陈小姐原本五六分的长相,被服饰衬托出了七分,勉强算个清秀美人儿。 只是她眉宇间的些许倨傲,稍稍有些破坏了她的形象。 她对马勇这样的大老粗十分嫌弃。 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一身的土匪习气,说话大嗓门,吃饭吧唧嘴…… 牙齿发黄,一张嘴就是“妈个巴子”之类的脏话。 大字不识一个,连咖啡都喝不了,真是搁在哪儿都丢人现眼。 若不是自己年岁大了,若不是自家还要求到马司令身上,若不是…… 她就是命苦,从小不被重视也就罢了,长大后,还要为了家族而牺牲。 心里嫌弃,陈小姐对马勇根本就没有什么耐心。 不过,此刻见他一副活见鬼的模样,陈小姐还是好奇的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 当她看清顾倾城那一身透着腐朽味道的传统袄裙时,顿时没了兴趣。 哼,又是一个没见识的守旧女人。 合该叫什么“顾氏”的,居然也有脸自称什么顾女士! “马司令,不要关注这些不重要的人了,我还是给你引荐费里克斯先生吧。” “费里克斯先生是有名的外科医生,他跟巴赫先生是好朋友。” 而巴赫先生,则是D国的一个商人。 他的家族在D国颇有些地位,听说还有个叔叔是将军。 所以,他的生意中,不可避免的就接触到了军械。 陈小姐知道马勇正在想方设法的跟能够卖军械的洋人拉上关系。 而她在教会和舞厅认识的那位费里克斯先生,就是她最大的底气。 虽然她跟费里克斯先生只是一面之缘,虽然她只会简单的英语,D语一句都不会,但在马勇所认识的人里,她绝对是最有可能帮到他的人。 这、是陈小姐的底气。 也是她能够嫁给马司令做继室,而不是当个姨太太的最大原因。 “费、费什么克死先生,他是个大夫?” 马勇被什么费里克斯、巴赫等外国名儿弄得头昏脑涨,一时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要买军械,又不看看病,找那个什么费干什么?” 陈小姐:……蠢货!连这点因果关系都听不明白! 也就是遇到了乱世,手里握着几杆枪,这才成了野路子的司令。 要是搁在过去,就这样目不识丁、头脑简单的大头兵,给她MISS陈提鞋都不配。 偏偏—— 陈小姐满心悲凉,总觉得自己是“红颜薄命”。 暗暗在心底叹息了几声,陈小姐忍着嫌弃与厌恶,耐着性子解释:“费里克斯先生是个大夫,但他是巴赫先生的私人医生。” “巴赫先生的叔叔是D国的一个将军,所以,巴赫先生能够弄到军械。” D国的军械,最是精良,可比那些什么汉阳造强太多。 “D国货?” 作为军人,马勇自然知道哪家的军械好。 听了陈小姐的话,他的眼睛都在biubiu发光。 一时间,他满脑子都是那些最精良、最上等的D国军械。 顾女士为何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