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帝还在时,有年秋猎,祁珩因猎了一只鹿,得了这赏。后来他喜欢,便时不时将这玉戴在身上。
前世她做皇后时,不知多少次为他整理衣裳,亲手将这块玉佩挂在他腰间,他从未曾动心思送给她过,今生才不过一面,他就派人将这东西送来了。
方才她还想,祁珩惯会杀人诛心,赏了小郑氏母女那么多好东西,往后沈明婳早看不起她,她反而能好过,却原来那人藏了一手在此。
任是再多好物,又怎敌得上圣上的贴身之物?
往后她恐怕不只是沈明婳的眼中钉,还要变成这上京所有贵女的肉中刺。
她不入宫,他就要将她架在火上烤,让她毫无退路,让她只得活在他的羽翼之下。
沈明嫣笑得有些凉薄。
“三小姐,四月初六入宫,可莫要忘了戴着。”
张公公将那玉佩放在那位沈三小姐手中时,无意碰到了她冰凉的手指。
那在宫中见惯了荣辱兴衰的公公都不免微惊,一个十几岁的少女,那一时她低垂的眼帘之下,仿佛流露一个已至暮年的灵魂。
沈明婳恨不能咬碎一口银牙。
上宫擢选她晚了一步,原以为如今是反超了,结果竟成了衬托别人更上一层的丑角!
她紧紧攥着手中的圣旨,恨不能将那圣旨捏碎。
小郑氏拉了拉她的胳膊,脸上的笑还在,只是瞧着沈明嫣的眼中,却已一片冰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