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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这年头还有人抢劫(1 / 2)

按照朝廷规定的排场,亲王出行,由王府仪卫司扈从,前呼后拥的排场非常大。

一个亲王的仪仗队中,需有三百多名持兵器的王府护卫、演奏乐器的乐师、庄严谨慎的文官、牵马的侍从。

正中间簇拥着亲王出行车辆,整个仪仗队,规模宏大,队列齐整。

九个亲王组队出行,排场应该比皇帝还大!

事实并非如此。

朱允熥等九人从滁州上岸后,啥仪仗都没有。

不仅没得豪华的仪仗,九个亲王还穿着麻鞋,绑上缠腿,和普通人装束打扮一个样,步行往凤阳去。

不是他们自虐,而是朱元璋规定的。

皇子外出历练,只要出城稍远,必须这样。

路途遥远的话,十分之七的路程可以骑马,余下的十分之三路程必须步行。

【宜习劳,令内侍制麻履行滕,凡诸子出城稍远,马行十七,步行十三。】

“太累了!”

走出十里地,岷王朱楩当场就哭了。

诸王第一次徒步出远门,累得够呛,一个个靠在路边大树喘气。

“累死俺了!都把马给俺牵来!”

代王朱桂冲着后面人马喝道。

可后面的扈从,只是远远缀着,装作没听见。

扈从皆是锦衣卫,且朱元璋派了宦官在监视。

谁敢放水?

“行了十三叔。”

朱允熥制止了他:“继续走吧,再走十里路,就能骑马跑一会儿了。”

他知道老朱想通过这样严格的锻炼方式,使藩王们早早体察到了民众的疾苦。

“从这到凤阳有三百里路,得走多久啊?”

“骑马二百里,走路一百里,慢慢走吧!”

诸王连骑带走,一天下来才行进了五十里。

不是他们偷懒,是沿途的风景太好了!

农田,村舍,小桥,流水,孩童,给了藩王们极大兴趣。

这时候,田间地头一派繁忙景象。

“锄禾日当午,粒粒皆辛苦......原来他们真的很辛苦!”

朱允炆站在田埂,看众人劳作。

洪武朝的大明,给人的感觉就是:简朴!

百姓勤劳,他们或许不富裕,但脸上很快乐。

没有贪官恶霸,没有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苛捐杂税。

人心单纯,有人性,有亲情。

洪武朝的大明,老有所养,死有所葬,福利完善。

作为皇朝开创者,朱元璋深知养老不易。

他自己的父母就是没有逃过饥荒的侵袭,饿死在村头,甚至没有地方安葬。

所以朱元璋建立了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的穷人。

又重建宋朝的漏泽园制度,也就是免费公墓,帮助百姓妥善安葬亲人。

还有惠民药局,免费医疗,各州县皆设官医,凡军民之贫病者,免费看病给药。

这只是朱元璋治下的冰山一角。

明初百姓的生活,把幸福二字写在脸上。

朱允熥很难想象,这是古代封建王朝治下的社会。

行至凤阳府二州交接处。

猛然一声锣响,随后是一片呐喊声,就见山峦那边冲出一帮子人。

一共七个人,他们个个穿得破破烂烂,手中挥舞着锄头,还有人拿着短斧、铁尺之类的兵器。

最前面的一个壮汉扛着一面破旗,上面歪歪扭扭写着“替天行道”四个大字。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站在中央的汉子大声喝道,底气十足。

他面目黧黑,身材矮壮,却是一口雪白的牙齿。

“允熥,这是不是你说的黑番鬼?”

朱楩指着黑脸大汉,面露惊喜。

朱允熥:“......”

“小子,胡说八道什么?我们乃大名鼎鼎的凤阳七狼!交出盘缠后自行离去,否则让你抛尸野外!”

那黑汉挥了挥锄头,大咧咧的吩咐,带着恩赐般的语气。

在他看来,对面只是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少年,很好唬住的。

朱允熥抖了抖眉头。

不敢相信,这年头还有人抢劫?

居然还是在凤阳府境内?

凤阳是什么地方?

朱元璋的老家!

刚才还在洪武朝清明治下的感动中,没想到跳出来这么一群人来打脸......

“让我宰了他!”

代王朱桂站到众人身后,很想露一手。

他今年十七岁,正值青春冲动的年纪,发育的很好。

朱桂觉得自己练了几年武,谁都不是对手。

“先等等。”朱允熥阻止他,并示意跑过来的几名锦衣卫便衣不要妄动。

诚如先前所想,凤阳府居然出了强盗?

这里面会不会有事?

按照老朱的为人,不会简简单单让我来凤阳历练吧?

还和朱允炆一起?

会不会有隐藏任务?

“老大,别跟他们废话了,先砍死一个再说!”

身后一个刀疤脸人狠话不多,提议杀鸡儆猴威慑对方。

其余六人缓缓点头,齐声喝道:“砍了!”

出乎他们的意料,对面的几个少年并没有跑,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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