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一个地载阵,很容易遭到敌军合围,从而陷入孤军奋战的局面,最终被围歼。 别看双方人数相当,但实际上……却是一百打零。 因为楚风那边,根本就没有战卒。 要知道,战卒必须要有破军之用,万夫不当之勇,不是随便一个人披上重甲,就可以自称战卒。 一旦双方交战,胜负既分! 因为根据兵部侍郎的推测,双方排头兵接触的瞬间,祁王的阵型就会展开,然后合围,依靠战卒的绝对数量优势,把楚风的地载阵一口吞下。 兵部侍郎摇了摇头,已经断定楚风必败:“说到底,这是一场方阵对方阵,硬碰硬的比试。” “既然是硬碰硬,那就没有可比性了。” “我大乾精锐战卒,若是拿不下千羽营,那就没必要自称步战巅峰了。” 听到兵部侍郎的话,赵芷秀已经开始暗暗在心里,为楚风铺路了。 等到楚风战败,她便直接冲上校场。 到时候,即便是为了顾忌她的安危,陛下也会叫停比试,从而救下楚风。 随着震耳欲聋的鼓声响起,比试开始了。 双方部队,相距五十步。 五十步看似不远,对于骑兵而言, 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对轻步兵来说,也就是喘几口气就到了。 但双方都披挂重甲,那么五十步就不可儿戏了。 就算祁王必胜,他仍旧在方阵中间压阵,随着一声令下,方阵开始缓步推进。 速度很慢,一步接着一步,循序渐进,步步为营。 这么做有两个好处,其一是节省力气,毕竟全套甲胄,实在是太他妈重了,即便是彪形大汉,披挂整齐后,也难以支撑许久。 所以对于重甲战卒来说,任何多余的动作都要省略,继而避免体力的浪费。 其次,步步为营,缓慢推进,自然是为了维持阵型。 在战场上,就算是战神在世,一旦落单,转眼就会被干掉。 匹夫之勇,不堪大用。 真正的战神,需要在战友的配合下,才能将战斗力发挥到最大。 随着祁王方阵开始推进,楚风这边,也有所反应。 千羽营没有推进迎敌,而是继续在原地巩固防线,排头兵直接把大盾下面的支架展开。 如此一来,大盾就成了坚实的掩体。 与此同时,楚风的声音响起,只是声音却有些慵懒,甚至敷衍至极。 仿佛对于楚风而言,这场战斗,就是走个 过场而已,胜负早已经注定了。 “一队巩固防线。” “二队防守反击。” 一队便是排头盾兵,二队则是手持步槊和长柄斧的重甲步战。 盾兵支盾,步战架槊举斧。 楚风的声音再次响起:“三队,烟雾弹准备。” “放。” 随着楚风一声令下,已经从行囊中取出烟雾弹的功勋子弟,直接进行了两轮,共计六十颗烟雾弹洗地。 冒着黄烟的烟雾弹,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迹,飞向祁王方阵。 六十颗烟雾弹同时发烟,效果可想而知,短短几个喘息之间,浓烈的黄烟就淹没了半个校场。 祁王早就意识到了千羽营会动用火器,但心里却极为不屑。 天底下,各国交战,万变不离其宗。 野战动用火器,那就是找死! 因为火器想要威胁到敌人,就必须要在战卒的保护下,身处第一线战场,这无疑会大.大削弱战卒的规模。 到时候火器没把对方炸崩,反倒被对方一鼓作气冲垮,那这玩笑可就开大了。 由于千羽营进入校场时,受到严格的盘查,因此携带的所有火器,其实赵峥心里都清楚。 “这便是……烟雾弹?” 赵峥并未展现出任何兴趣,而是冲兵部侍郎随口问道:“刘爱卿,你觉得世子有几成胜算?” 刘侍郎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一成。” “战场局势,瞬息万变,什么都可能发生,因此这一成胜率,乃是给老天爷的,而非千羽营。” “世子使用的发烟之物,兵部也有不少,战场之上用来迷惑敌人,屡见不见。” “但发烟之物,向来是用在大规模战场上,而且需要大量使用,己方部队还要配合好。” “否则迷惑敌人之前,先把己方搞的晕头转向,那这仗也就不用打了。” “世子丢出的发烟之物,既挡住了祁王的视线,同样也遮住了自己的视线,其效果可以忽略不计。” 这就叫术业有专攻,兵部侍郎一眼就能看穿其中利弊。 赵峥虽是一国之君,但年轻时,也曾戎边,对军事上面的事,自然也滚瓜烂熟。 听到兵部侍郎这番话,赵峥也不言语,实则心里已经不对楚风抱任何期望了。 如果一个月的训练,最后依旧只能靠奇技淫巧,那么这场比试,无论结果如何,都已经没有意义。 看台上围观的子弟,已经开始对楚风破口大骂起来。 “我靠,熏死老子了,楚风,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虽然演武斗阵,不设限制,任何武器都能使用,但你特么往校场里扔这么多发烟物,这不是找骂吗!”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蠢货!” “狗屁杀敌一千,就算把祁王的视线挡住了,又有什么意义?人家用的是方阵,只管闭着眼睛往前推就是了,分明是杀敌零,子孙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