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怎么会对这份手稿产生这么大的兴趣呢?我的编剧曾经一度让我认为,这个世界的人品味都不正常,直到后来我偶然在网站里翻到我小说下面一水儿的差评,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审美还是没问题的。
“我是写过这么一个东西没错,但问题是你怎么知道的?我自己都快忘了。”
程亦岳没犹豫,“我老板让找这本书,我辗转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可能写过的你。”
“这听着还挺坎坷。”虽然不知道人家这位慧眼识英才的老板究竟是谁,但是就冲人家找我的这份儿辛苦,我决定回去想想,之后再告诉他结果。程亦岳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我感觉这个人身上已经没有什么作为人的情绪,什么喜怒哀乐通通没有,感觉下一刻就算是天崩地裂了,他的这张死人脸也不会有什么变化,得亏是他长的比较好看,要不然这性格可真的不太讨人喜欢。
我回去的时候习惯性的点了个外卖,等吃着蛋糕坐在房间里的时候,发现蛋糕索然无味,连带着引申,觉得自己活着也特别没有意思。别看我现在已经沦为有房一族,甚至还有一笔不小的存款,可是我来这里这么久了,始终没觉得这是我自己的家,有时候生病了就悲观的想,就算是在这儿病死了,也顶多算是客死异乡。
那天晚上我想了很多,从眼前的人生想到黑洞的奥秘,都快去研究外星人究竟存不存在了,睡觉还做了个不太好的梦,关键是醒了之后就全忘记了,搞的我也不知道怪谁才对。不过,折腾了一晚上,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相信这个死人脸一次,也,最后再相信我自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