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来跟你说这些废话的。我有一样东西要给你。”
宁露将起诉函送到了她的面前。叶怡没有接。
“那是什么?
不管宁露给她什么,她都不为所动。一个薄薄的信封,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
“当然是寄给你的律师函,难不成你以为是钱吗?”
“律师函?什么意思?你想起诉我,凭什么起诉?”
叶怡被气笑了,原来她想的是这件事。这是硬的不成,想通过法律程序把童童要回去了。她有律师函,自己也有正当手续,有抚养童童的资格,现在她才是童童的监护人。
她的身份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你别激动,我拿了童童的头发去做亲子鉴定,我是他生物学的母亲不管你承不承认,今天这个律师函你都必须收下。
本来我嫌麻烦,打算直接寄到你家的,可是想了想,咱们毕竟相识一场,你也养了童童这么多年了,凡事好商量。”
宁露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商量什么?你不是已经决定好了起诉我吗?我接你的招“
不收下这律师函,宁露还以为自己怕了,她愿意拿起信封就往包里面塞。
宁露眼神有些狼狈,她挡住叶怡的手。
“等等,你难道就不考虑一下吗?你拿了1,000万的抚养费,你凭什么?
我不贪心,只要你分我500万,我就不起诉你。你不是这么狠,连500万都不肯拿吧。童童毕竟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如果没有我把他生出来,你不可能拿到这么多钱。”
宁露气急败坏。叶怡冷哼。
“你眼里只有钱,你还有别的吗?这1,000万我不会拿,它是将来要留给童童娶媳妇生孩子的。
明明你才是他的亲生母亲,却又不为他考虑,你还是不是人,你家里的资产,你客厅里的那些装饰品都已经好几百万了,如果你真的缺钱可以把它们拿去卖呀。”
叶怡真是搞不懂为什么有的人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
宁露不说话了,她哪里还有东西可以卖,能卖的都
卖光了,自从她被人打了之后就被公司开除了,失去了公司的收入,又没有了金主,他她的日子过得非常的艰难。
她住的公寓本来就是租来的。租金贵的要命,每个月10万她根本付不起。可是为了面子,她还是勉强支撑了一个月之后便再也交不起房租了。
之前那个男人给她买的车,也被她老婆给收回去了。现在她一无所有,工作也没了,钱也没了。陈玮那狗男人见到她落魄的样子对她更是没了兴趣。
以前陈玮像狗一样天天跟着她,现在他她去找陈玮,陈玮避而不见,她已经走投无路了,只有在叶怡身上打主意。
“再不然东西卖不出去,你还可以去干你的老本行。”
如果不是宁露,叶怡不会说出这么刻薄的话,她所谓的老本行是指宁露还可以去当别人的小三。
“我哪条路都走不通了。”
宁露伸手一把扯掉自己头上的帽子,叶怡看了吓了一大跳,只见她右半边的头发全部没有了,光秃秃的一片,看上去既恶心又丑陋。
在旁边一声不吭的赵毅看了她如今的模样,也吓了一跳,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拜你所赐我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把我的事告诉那个男人的老婆,她叫人把我打成这样。还有我的小腿关节已经断了,根本无法像正常人那样活动。
换句话说,我现在残废了你知道吗?我再也不可能变回以前那个模样了。我挣不了钱也找不了男人,这一切都是谁害的。”
宁露用帽子将自己脑袋上的触目惊心的疤痕遮了起来。她说话的时候面无表情,仿佛说的不是自己的事。
现在的她对一切都失去了希望,只想从叶怡这里拿钱,然后过完自己的后半生。
“你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指责我,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样幸运,有一个可以嫁入豪门的妹妹,又可以得到一个多金的男人吗?
你知不知道我的生活有多艰难?我家有6个兄弟姊妹,我不大不小夹在中间,得不到任何人的关怀与照顾。
十几岁就出来混社会自己找饭吃,不然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现在,你拿养尊处优的生活跟我相比。
叶怡,做人不要太高尚,好听的话谁不会说,很多人都会说像我们这样的人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一定要当三呢?”
宁露狠狠抽了烟,说话的时候眼神还时不时的飘向赵毅,只是现在的她今时不同往日。以前她的一颦一笑还有几分媚态。
现在即使拿帽子遮住了那丑陋的疤痕,她的落魄早让那不复存在的美貌变得可笑又滑稽。
她用自以为曾经是引诱的眼神看赵毅,在别人心里现在的她不只是一文不值,而且
可怜又可恨。
任何一个对美貌趋之若鹜的男人永远只能停留在原始的层级。
上流社会的精英身边从来就不缺美貌。他们看中的反而是智慧和睿智。就像赵毅,他会喜欢叶怡,不仅仅只是因为她的外表,还有她那颗脑袋以及她努力不懈,坚持活下去的精神。
宁露永远只想搔首弄姿,从男人身上得到些什么。当青春与容貌耗尽的时候,能给她买单的就只有她自己了。
叶怡不知道宁露说这些想表达什么,她把自己说的那么可怜,却无法引起叶怡的共鸣。
叶怡又合何曾在原生家庭上得到多少照顾,她同样被自己的父母当成供血的工具,不断的为家庭为那个弟弟输血。
她今天所拥有的一切也是靠自己拼命努力得来的。
不可否认,遇到赵毅是掺杂了一些运气的成分,但是没有自身的优势,即使赵毅和她可以相遇,又能相知相爱吗?
茫茫人海中有多少人相识擦肩而过,还有些人甚至同床共枕,年到最后仍然是永远不可交集的平行线。
“说这些话有意思吗?你想博取谁的同情?一个天天住在十几万房租别墅里的女人还要在别人面前博取同情,你不觉得可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