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知道棉铃是有酒量的。 上次他和周伯强一起来这边,就和棉铃喝过一次酒,这女人深藏不露呢! 酒是农家自酿的米酒。 江南人温婉,好像和代表豪气的酒扯不上什么关系。其实早在吴越春秋时期,江南民间作坊就开始酿造宫廷贡酒和民间饮用酒,江南的酒文化至今已有2500多年历史。 只不过,江南的酒大多绵柔,就像吴农软语一样,甜甜的软软的,好喝不上头。 江南人习惯把喝黄酒说成是“咪”黄酒,夏天就着糟货,冬天配着暖锅,温一壶黄酒,抿上一口,温润的液体一点点浸润心脾,一解疲乏。 黄酒香气清醇鲜爽,口感柔和澹雅。 王林喝的这种黄酒,还有一种特别的口味。 他喝了一杯酒,问道:“这酒里是不是加了什么料?” 棉铃笑道:“王总高明,这是覆盆子口味的酒。” “覆盆子口味的酒?我是第一回喝!” “好喝吗?” “好喝,有一种特别的清香。这酒的确不错,喝起来比茅台还要香。” “王总喜欢的话,可以捎一坛子回申城喝。” “还有吗?” “有哩!我们经常在一农家买酒,我叫他们再送两坛子过来就行了。不过你得等两天回申城。” 王林道:“两天还是等得起的,为了这美酒,值!” 棉铃微微一笑:“看来,男人还是喜欢酒多一些。” 这话显然有言外之意。 王林心念一动。 她在娇嗔? 怪他喜欢酒多一些? 那他应该喜欢什么呢? 王林端起酒碗——的确是碗! “来,棉总,我敬你一碗!”王林哈哈笑道。 棉铃连说不敢当,双手捧着酒碗,和王林轻轻碰了一下碗沿。 众人起哄,一起拍着手掌,大喊道:“干了!干了!” 棉铃将碗放到唇边,妙眸从碗沿上方看着王林,嫣然笑道:“王总,干了?” 王林不说话,一口气将碗中酒喝干净,倒过来亮了亮底。 “王总好酒量!”大家鼓掌,“棉总,干了!” 棉铃吸了一口气,慢慢的也将一碗黄酒给喝了。 她掏出一方碎花手帕,轻轻擦拭嘴角的一滴残酒,俏色晕红,明明是素颜,却跟染了胭脂一样妩媚。 王林翘起大拇指:“好酒量!” 其他人都端起酒碗来,想敬王林的酒。 王林压了压手:“开席之前,我们有过君子协定,棉总喝多少,我就喝多少。所以,你们单独敬我,是不对的。要敬,就连我和棉总一块敬喽!” “好!棉总,一块喝一碗!”众人说道。 酒桌上的氛围很重要。 而这个气氛,当然是由坐主位的人来引领。 今天这桌饭,就是王林说了算。 王林开心,大家自然乐呵。 酒桌上的气氛,自然就高涨。 棉铃豪爽的说道:“今天我豁出去了!哪怕喝到胃出血,我也要把王总陪好了。来人,倒酒!” 工作人员早就抱着酒坛在旁边等候,立马就把王林和棉铃的酒碗给倒满了。 喝酒的人只嫌事小,不怕事大。 大家起哄,一起敬王林和棉铃。 这一次,所有人都干了一碗酒。 酒的度数虽然不高,但喝多了也会醉人。 王林几碗酒下肚,眼色变得迷湖起来。 他醉眼看美人,更美三分。 王林这样的男人,对美女有抵抗力,但像棉铃这样的气质美女,抵抗力却要减弱不少。 有些女人总爱说,男人们不知道在外面玩什么?每个女人不都是一样的吗? 其实只有男人才知道,女人跟女人,真的不一样,这里面的区别太大了。 开什么玩笑? 志玲姐和凤姐都是姐,那能一样吗? 成功的人士都会控制自己的酒量。 因为喝酒真的很容易误事。 人一醉,很多语言、行为,都会不受自己控制。 世人称誉曾国藩是“千古第一完人”,古人曾用一副对联,写出了曾国藩难以企及的人生高度,所谓: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为师为将为相一完人。社会上也一直流传着一句话:立业不读曾国藩,阅尽诗书也枉然! 但其实,抛开世人的盛誉,曾国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一位完人,他的身上也存在很多常人都有的缺点,比如好酒、好色。 曾国藩早年为官需要经常应酬,常出入戏园酒肆,甚至是烟柳之地。刚开始曾国藩确实沉浸其中,甚至在看到其他人漂亮的夫人或小妾后,还会挪不开眼,静不下心。但后来曾国藩忽然醒悟,意识到自己这样是不对的。他是湘军的统帅,是朝廷要员,若是不能克服自己这个毛病,那以后一定会犯下大错。 有一次,曾国藩喝多了酒,看到一个下属的小妾长得水灵俏丽,心生爱慕,言语之中有些轻佻。 后来回到家里,他在日记里写下了这件事,并且骂自己道:“真畜生也!” 那个下属看出来曾国藩喜欢自己的小妾,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好觉,生怕被上司抢走了美人。 结果曾国藩没有任何表示,也没有任何行动。 这样的男人,也是等到40岁以后,才成功的戒了色。 王林正当年轻,他的年纪比不过40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