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没有任何技巧,只知道双手环着他的颈子,踮起脚也够不到。他干脆把她抱起来,让她像个婴儿挂兜似的吊在身上。
她很笨,每次反应都和他不在一个方向。他向左,她向右,像是努力避开似的。但他速度够快,游鱼一样追过来,以至于她的头不停地扭来扭去。柔软的嘴唇后面是坚硬的牙齿,有时轻咬,有时吸吮,她放弃抵抗,顺从他的引领,很快找到了节奏。
在吻的间歇,他问:“下一部写科幻吧?我有几个不错的点子。”
他的唇齿有种香甜的气味,好像刚吃了水果,她闭着眼睛嗯了一声,沉浸在果汁里。
“先不写大长篇,免得吓到你,”他又说,“中长篇,七八十万字左右,能行不?”
她不想他说话,但他说个没完,她索性放开他,问道:“外星探索吗?”
“这个我已经写太多了。”他看着她,笑道,“换个口味,时空穿越?”
“双视角?”
“以我的经验,第三人称比较好操作。”
“OK。”
回到床上,他们一边折腾,一边聊出了一个简要的大纲。她全身的筋骨都被他按了一遍,直到她喊腰疼,他才罢手。
“先想个名字吧。”她说。
在她心里,什么东西一旦有了名字,就是活的。
“《回音》,怎么样?回答的回,音乐的音。”
“OK。”
星雨心想,《七年十一天》的主要故事核是她想出来的,写作时,基本上是她在领路,蓟千城跟随。这一次,主要的点子是蓟千城提出来的,她就做个安静的跟随着。
快入睡的时候他问:“星雨,你一直不肯承认是我的女朋友,那咱俩现在,算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天知道。”
跟他在一起,她睡得很安稳,甚至不再需要夜光灯了。窗外的月亮很大,墨色的天空,星辰闪烁。
“睡在一起的事业伙伴?”他说。
“这么长?九个字?”
“那你说呢?”
“道友。”
他在黑暗中笑出声来,伸手将她的脸摸了一下。她很乖地钻进他的怀里,让他搂着自己。
他们像两条鱼挤在一个湿润的洞穴里,他的体温令她出汗。她越来越胆大妄为,他也随她折腾,片刻间她就热得用脚挑开了自己这边的毯子,冰凉的空气涌进来,她打了一个喷嚏。
他伸手把毯子拉了回去。
“鱼藏已经很久没跟我联系了。”他忽然说。
“哦。”
“我在想,她是不是病得快死了。”
“你就不能说点吉利的话?”
“哈哈。”
“城哥。”
“嗯?”
“如果鱼藏大大没死也没病,你终于见到了她,发现她的确是个女的,目前单身,你会和她在一起吗?”
“会。”
回答没有一丝迟疑。
“那我呢?”
“你?你跟这事没关系呀。”他说,“你只是我的道友,No?”
“蓟千城。”
“嗯?”
“你就不怕遇到鱼藏大大之前,你已变成了一罐药渣?”
“不怕。谁让你不给我名份呢?”
说这话时,他的嘴里好像含着一个青蛙,但她每个字都听清了。
* * *
次日清晨,星雨来了月事,因此没有参加例行的晨跑。蓟千城让她多睡一会儿,说跑完步后会带早餐回来。
没睡多久,她听见门铃声,以为蓟千城忘记带钥匙,懵懵懂懂地下床开门。
门外站着林予鹿。
自从那次应聘,星雨就再也没见过林予鹿。陶然说,鹿哥只在白天会来店里。渐渐地,星雨忘记了这个人。
“早。”
“早,鹿哥。”
“我其实有钥匙。千城说现在我来必须先按门铃,嘿嘿,打扰你了。”
他越是客气,她越是口笨舌拙。
“不、不打扰,请进。”她因为身上穿着一件蓟千城的棉布T恤——上面有洞的那种——觉得很尴尬,“城哥跑步去了,差不多快回来了。”
“打电话没接。”他看了看表,“我有急事要出差两天,这个——怎么办?”
说罢,从身后拎出来一个小笼子,星雨不自觉地倒退了一步。
里面有只黑色的小狗,安安静静地卧着。
“这是——你的狗?”
她在蓟千城的公寓里发现过一些狗的用品,狗窝狗碗狗刷狗玩具之类,一直以为是死去的那只豆柴“小麦”的遗物。据陶然说小麦性情高冷,酷爱整洁,平日没事就不停地舔毛,不爱叫,比猫还安静。出门在外,它只挑干净的地方走,遇水则避。玩上瘾了拽不回来,下雨天又死活不肯出门。除此之外,脾气还倔,护食、记仇、极难讨好、对主人以外的人爱理不理。蓟千城对小麦爱如性命,以至于前女友们纷纷抱怨说,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还不如小麦。
“本来是千城的,说你怕狗,让我先养着。”
她把他让进屋,小狗见到她,紧张地叫了两声。
“她叫Momo。”
林予鹿说,Momo是只母犬,也是豆柴,跟去世的小麦来自同一犬舍。由于江州想要柴犬的人很多,犬舍很少,血统品相均佳的极为稀缺,蓟千城又很挑剔,订金交了很久才等到一只。刚出生的小狗需要留在妈妈身边喂养一段时间,真正打完疫苗办完手续拿回家是蓟千城刚从拉萨回来的时候。
见她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林予鹿笑着说:“害怕的话就别打开笼子,她还挺乖的。等下千城回来,他会处理。”
“……处理?”
“送到宠物中心寄养,或者放到哪个哥们家里。”林予鹿站起来,“我得走了,后天下午回来。”
关上门后,她盘腿坐在地板上,看着笼子里的Momo。
发现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