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如果读者喜欢一位作者的小说,一般也会去看他的下一本。如果笔名变来变去,让他们以为不是一个人,就会丢失很多读者。所以我们通常都建议一个作者终生只使用一个笔名,毕竟实体书和电子书的受众在阅读黏性上还是有区别的。我知道你们在合作以前都有各自独立创作的作品,今后不知道你们会不会一直以合作的方式写下去,所以趁这个机会,好好想一想,你们可以以‘原木’加‘鱼藏’的方式联合署名,这样等以后出版各自的小说时,读者很容易跟随。当然也可以署名为‘星城’,和网络发表的笔名统一起来。你们自己决定,我们都同意。”
“需要现在决定吗?”
“不用,签完了告诉我就好。”说到这里,徐志超笑眯眯地从包里掏出两支签字笔,将红色的一支交给星雨,将蓝色的一支交给蓟千城,“如果你们决定采用‘星城’,那鱼藏老师您就用红笔签一个星字,原木老师用蓝笔签一个城字。两个字挨在一起就可以了。”
这是什么骚操作?
星雨的左手还戴着那枚红宝石戒指,接过红笔时,不小心碰了蓟千城一下,其实是无意的,看上去好像是故意提醒他似的,蓟千城的目光便在宝石上停留了一下,然后,抬头看了她一眼。
星雨觉得,那目光似有谴责之意。现在摘下来,又太突兀,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她爱极了那枚戒指,觉得比天珠好看,这是她第一次纯粹从美学的角度爱一样东西。
“你们觉得呢?”编辑又说。
“没问题,交给我们,”星雨笑道,“一定签得漂漂亮亮的。”
“拜托了。”
直到这时,徐志超也嗅出了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不大自然。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于是慢慢地喝了一口咖啡,观察了一下,问道:“对了,你们的下一部小说《回音》应该写得差不多了吧?我记得交稿期是四月底?”
“……”
《回音》签约时,和她们打交道的是一位姓李的编辑,合同基本上是朱迪和蓟千城去谈的,星雨只是最后签字而已。小说的详细大纲都已经商量好了,就差动笔了,结果星雨接了《七年十一天》的剧本,荒废了三个月,之后回石琮右手受伤不能打字,又过了三个月。两人正打算手伤痊愈后开始疯狂码字,又因为颁奖大会吵翻了。
“已经写了一大半了。”蓟千城神态淡定,不慌不忙。
“四月底应该可以交稿。”星雨嘴角一扯,发出一声干笑。
“太好了。大纲我看过了,很棒,非常期待!”徐志超站起来,“不好意思,我得走了,还要去见另一位作者。”
两人起身恭送,待徐志超离开后,又双双地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