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嘴唇,突然觉得心口被什么东西堵着,急需宣泄出来。
是什么呢?是什么呢?
他点亮了书桌上的小灯,而后铺好了纸,开始用一只羽毛笔书写——
“致亲爱的特蕾莎……”他一面写一面念着,却又觉得有些不满意。“亲爱的特蕾莎”这个称呼是不是有些太亲昵了?“特蕾莎·茵文泽伯”……好像又很疏远。
最后,他烦躁地选择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致亲爱的特蕾莎·茵文泽伯小姐,”他觉得写这封信时自己格外地人模狗样,“我在庞克哈萨德一切都很好。实验进展很顺利,最近大家在研究的课题是‘人体巨大化’……”
他事无巨细地把这些实验内容都讲了一次,其实对普通人而言这些都是很枯燥的内容,或者说根本看不懂。但他就是想写出来,他也知道那个女孩一定会很认真地把这些内容看完——这是出于一种莫名的信任。
写到最后,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总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
他还是觉得心里头堵得慌,略略思考了一下后,他决定稍微表示一下就好了。
于是他在信纸的末尾处,用极小的字体写道:
“你不在我还挺不习惯的。”
写完后他也不顾墨迹有没有干涸便急匆匆地将它折好,用一种“打死也不会去看这张纸”的表情狠狠地塞进了早就备好的信封里。
丢人啊凯撒!
你的自尊呢?
他在心底无声地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