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拿到了夏诗雅送的水,而在班上洋洋得意了好几天。
季胜不敢想象,要是让学校里的人知道他不仅去夏诗雅家里做客,还留宿,会在学校里引起怎样的轰动。
季胜当然不会到处宣扬这件事。
一方面他从来不喜欢和别人分享自己的事,另一方面他很清楚这种事情说出去对夏诗雅是不好的。
这是最重要的。
他绝对不会做任何伤害夏诗雅的事。
像是觉得这样眼对眼的坐着太过无聊了,夏诗雅忽然站了起来:“要不要去楼上看看。”
季胜跟着夏诗雅身后上了楼,迎面就有一台黑色的钢琴放在大厅中央。
“想不想听钢琴曲?虽然我的水平不是很专业,但是小学学过几年,考过十级了。”夏诗雅掀开了琴盖。
真是一首触动人心的曲子,典雅的音符从夏诗雅的指尖流出,少女笔直的腰线犹如亭亭明轩,为他弹奏出曼妙的旋律。
季胜看着她在黑白琴键上舞蹈的双手,秀窄纤长的线条,白皙干净的肌肤 ,在昏黄的光晕下看不见任何一丝瑕疵。
他忽然明白古人《诗经》中“手如柔夷,肤若凝脂”的含义。
季胜看出了神,他心里没有任何僭越的心思。没有想入非非,也没有蠢蠢欲动,他只是觉得弹琴的夏诗雅和她跳舞时一样,美得让人心旷神怡。
“你在发什么呆呢?”夏诗雅伸手在季胜面前挥了挥。
“啊。”季胜张了张嘴,这才猛地回过神。
“好久没摸琴了,我弹得好听吗?”夏诗雅问。
季胜真诚地说:“好听,特别好听。”
没想到季胜会这样直白的夸赞,夏诗雅掩饰地揉了下鼻子:“我信啦,毕竟你这种人是不会说谎的。”
……
时至今日,季胜能记得当初的场景。
那时的夏诗雅眼里满是光亮,无论干什么,都所向披靡。
在季胜的心中,夏诗雅才是真正的天才。她有与生俱来的天赋,有无与伦比的自信,还有坚定不移的勇气。
这些都是比聪明头脑珍贵太多的优势了。
他不如夏诗雅。
但他想努力成为像夏诗雅这样的人。
也正是怀揣着这样的心愿,季胜才能克服万难,一步一步地成为现在的季胜。
这是夏诗雅绝对想不到的事。比起爱恋更隐晦的情绪,曾经蛮横骄纵、肆意妄为的她居然会成为某个男孩心里一闪一闪的“人生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