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吴,应该叫吴珍。我唯一的亲人是在夜市里卖凉糕的小姑吴秀红。
我等了十六年呀!我解放了!我自由了!我……不对,我还没有彻底摆脱成为半残废被送入精神病院的命运。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吴珍,我知道你能行,坚持,跑出这个屋门就完事了。
我赶紧把文件放到桌子上,说:“那个,我看完了,我都知道了。原来是这样啊。”
正常人知道这些狗血烂事会怎么反应?难以置信,哭天抹泪?因为无缘巨额家产而痛哭流涕?因为失去了郗家大小姐的身份而当场发癫?还有一种是我在原书里的表现:“都怪沈珺这个b子!叔叔,小延,一定是这个女人在其中做了什么手脚,你们等着,我现在就去找证据去!”,然后鞋也不穿,冲到大马路上,被泥头车创成半残……
其实我倒是挺平静的。
从八岁生日那天开始,一直有个声音在我脑子里提醒我是鸠占鹊巢的小偷,一定要扮演好自己恶毒女配的身份,给女主沈珺和各色男主之间的爱情长跑制造障碍,如果不服从剧情安排,就让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比原书剧情里还惨。
我该哭也早哭过了,该叫也早叫完了。
没办法,命运就是这么公平,我被从孤儿院里接出来,享受整个大衍最顶尖的生活环境之一,就要老老实实地听系统的话,当恶毒女配,恶心我小叔我弟弟我未婚夫,折磨女主和男主。
……
我冲郗少宜笑,他拿手挡脸,应该是看都不愿意看我一眼了。
我冲郗延笑,这小子挺怪,还问我吃不吃薄荷糕,跟没事人似得。
他是不是在那个糕里下毒了?
我一想他这个男三号也够倒霉,心上人变成了亲姐姐,再爱下去就成骨科了,这样还不发疯只能说郗延精神状态超级无敌好。
但是发疯千万别发到我身上……
我决定立马离开,不敢再在这个叔侄失恋组前现眼,连忙站起身来说:“我的东西可以明天再来收拾吗?我先走了哈。”
“你上哪里去?今天晚上记得回来吃饭!”郗少宜冲着我说道。
……
回不来了,小叔叔。我再也不会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