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晓星十七岁那年,赶上学校建校100周年校庆,放学后全校同学都留下来观看晚会表演。
压轴节目是合唱团校队的表演,她作为其中一员,深感与有荣焉,相当重视这次的演出。
爱臭美的她,还特意穿了最喜爱的那双高跟鞋。
尖头的高跟鞋通体黑色绒面,低调又优雅,在鞋跟的位置处设计了一个镶满珍珠水晶的蝴蝶结,随着她走动而流光溢彩,就像踩在星辰上走路。
高跟鞋足足有10厘米高,本是让女生望而生畏的高度,可孟晓星喜欢它上脚时自己衬得更加纤细的脚踝和小腿,也喜欢白皙的脚背上突起的青筋和骨骼线条。
当然,她更喜欢的,是当她在店里穿上这双鞋,站在陈昭景身边时,她的头刚好可以靠在他宽大的肩膀上,是最适合拥抱的高度。
彼时她从镜子里偷偷打量着他,而他的眼睛却紧盯着她,手臂微曲,掌心向上,摸紧拳头,生怕她站不稳,摔倒受了伤。
也正因如此,他的手臂和她的肩膀紧紧贴着,打远处看,或许很像一对儿举止亲密的情侣。
她转了转眼睛,心生一计,故意用左脚绊了右脚一下,整个人猛地向前扑去,还来不及惊呼,下一秒一双大手便稳稳地抓住了她的小臂。
他将她圈在他的怀中,他手掌心的温度几乎要灼伤了她的皮肤,温度顺着她的小臂爬到了她的脸上,明明是她使坏,却也是她羞红了脸。
“这双鞋太高了,换一双吧。”
陈昭景皱着眉头,顺手将她落在眼前的发丝整理到耳后,缓缓开口,语气中充满了担心。
“不要!”孟晓星睁大杏眸瞪他,“我就喜欢这双,我就要这个,别的我都不要!”
“我会好好练习穿高跟鞋的,我保证!”她眨巴着眼睛,揪着陈昭景的衣角轻轻晃了晃,讨好地撒娇道,“昭景哥哥,求求你了~”
从小到大,只要她求他,他最终都会松口,这招屡试不爽,孟晓星就没见过比他耳根子更软的人了。
果然这次也一样,陈昭景和她对视半晌,见她一脸坚决,只得败下阵来。
他指了指放在旁边的香槟色高跟鞋,对旁边的店员说道:“那双鞋也一起包上吧。”
见她满脸不解,他叹了口气:“那双鞋跟低,先练那双,等你穿5cm不累了再穿10cm的。”
除了小公主以外,谁家平时穿平底鞋的姑娘,一穿高跟鞋就闹着要穿10cm的?
“好!”
孟晓星扬起下巴,当时答应得爽快,结果一回家就把高跟鞋塞进鞋柜里,转眼就将此事忘在脑后。
直到校庆那天,她才突然想起来这事儿,将那双黑色高跟鞋偷偷从柜子里拿了出来,装在书包里带进了学校。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陈昭景答应那天会来看她演出,为了和他合衬,她愣是咬着牙穿了那双鞋。
为了漂亮,累就累点儿吧。
她宽慰自己道。
结果校庆当天,陈昭景临时有事,错过了她的表演。
收到消息的她,一时失神,没有看清脚下,结果狠狠扭到了脚踝,勉强坚持到表演结束后,脚踝肿得像包子一样。
有不少同学提议要送她回家,都被她笑着拒绝了。
她坐在礼堂门口的台阶上,笑容灿烂地和熟人打着招呼,目送着他们离开。
孟晓星等啊等,眼看着校园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她一个。
终于,她等到了那个人。
她面无表情地将脸别开,轻轻冷哼一声。
“这么晚了,我们的小公主怎么还不回家?”陈昭景蹲下身和她对视,温柔地张口询问,“谁欺负你了?哥哥帮你收拾他。”
他的额上有一层薄汗,说话时气息不稳,想来是跑着来找她的。
“脚疼。”
孟晓星的气一下子消了大半,她别扭地从口中挤出两个字来。
陈昭景低声笑了一下,他转过身,背对着她:“来吧,我们一起回家。”
她搂住他的脖子,脸贴在他的背上,闻到他身上散发的淡淡檀香。
母亲礼佛,常叫陈昭景在旁陪同,因此他身上多少也沾染些许香火气,这味道让她很是安心。
“星星,还在生气吗?”
她听到他小心翼翼地试探,摇了摇头:“没有,我在看天上的星星。”
今夜的星星格外耀眼。
“今天你放了我鸽子,我很不高兴。”她用手指拽了拽陈昭景的衣领,故作气愤,但脸上却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想要我原谅你,也不是不可以。”
“你就将今夜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摘下来送给我吧。”
“那你就太为难我了。”陈昭景拉长音,像极了小时候哄她睡觉时的口吻,“我正背着最亮的那颗星星回家呢。”
“陈昭景!”她用拳头砸着他的肩膀,“你少来这套。”
他低下头笑了许久,过了许久才认真地给予她答复。
“好,我会摘给你。”
……
孟晓星是被闹铃吵醒的。
她坐在床上,发了好一会儿呆,梦境太过真实,恍惚间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何处。
这是陈昭景离开的第七年。
他和他的女朋友头也不回地离开,却又每晚都要出现在她的梦中折磨她。
她尝试过各种方法不去想陈昭景,但相处多年,他的痕迹早已渗透进自己的生活里,怎么也摆脱不了。
时间久了,她也就放任这种情绪肆意生长。
抓了抓头发,她强迫自己清醒起来,洗漱化妆,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每日的必备项目。
待一切准备就绪,她拿起桌上的包,正往出走时,手机响了起来。
“喂,妈。”
她看了眼手机联系人,一边按下接听键,一边对着镜子涂口红。
“星星,你出发了吗?”
手机那端传来母亲温和的声音。
“嗯,马上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