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小了,还有跑着跑着从坡上滑下来的,也有掉进水里的。 陈凌顾不上管这些小家伙们,只是领着狗和鹰,追着野猪群放肆的吼叫着,然后“砰砰砰”的在它们屁股后面开枪。 他也不是为了什么猎物,就只图一个过瘾,难得放开了呼啸山林,潇洒一把。 小金和二秃子也放开了,狗叫与鹰啼不断在山林中响起,冲着野猪群发起了攻势。 小金兴奋地汪汪叫着,如旋风一般掠过草丛与树林,遇到陡坡,它嗖的一下就窜跃过去了,野猪的速度哪里能比得上它。 有趣的是,它全程用尾巴和后腿来保持平衡,跳跃的时候,尾巴跟直升飞机的螺旋桨似的,转着圈摇得飞快,嗖一下就没影了,把野猪群追的亡魂直冒。 二秃子呢,被山林限制了发挥,但它并不气馁,气定神闲的跟在陈凌左右,逮着空隙偷袭,有野猪被陈凌打伤了,慌不择路的时候,就是它出动的时刻,锋锐的利爪冲着野猪的眼睛招呼,像是滑翔机一样掠过去,还没看到影子,野猪已经瞎了眼睛,在山林哀嚎着乱拱乱撞起来。 “砰——砰——” 陈凌举枪进行补刀,瞎了的野猪就是没了牙的老虎,他专门对准野猪的要害部位,两三枪就能要了它们的小命。 “哈哈哈,过瘾呐。” 接连毙了三头野猪,陈凌顿觉神清气爽,走到跟前把血泊中的三头老母猪收进洞天,然后看到野猪群全部跑散了,便把小金和二秃子喊回来。 “二秃子表现不错啊,等冬天带你们进山,好好玩一把。” 对着一狗一鹰奖赏一番后,他看了看附近小金顺路给逮回来的小野猪崽子,也有四五只,当即满意的点点头。 任何野生动物泛滥起来,都不是好事。 野猪更是如此。 这东西破坏力太大了,一头成年野猪趁着夜色下山,半亩地包谷不够它糟蹋的,若是成群的话,那对庄稼户而言,是灭顶之灾。 大半年的收成就全毁掉了。 而且若是单独遇上的话,也很危险,尤其遇到独猪,或者带崽儿的母野猪,丢了性命也是常有的事。 “以后在家闲着没事了,就多来山里逛逛,免得野猪完全泛滥起来,去山下到处祸害。多来山里逛逛,顺便也能打打牙祭。” 陈凌心里打算着,从竹筐底部取出一个麻袋,将哼唧哼唧乱叫的小野猪崽子全部装了进去。 这玩意儿繁殖力太强了,全年能交配生产,一窝最少八九只,最多能生二十来只,那家伙生起崽儿来是相当吓人的。 “回去就吃它几顿烤乳猪,我在厨房外修的火塘还一直没用上过呢。” 山里野猪这么多,陈凌也懒得在农庄养,吃了算了。 这么小这么嫩的野猪崽子,他还从来没吃过。 返回的途中,他又采了些山孤和木耳,近来他瞄上了自家的公鸡,整天在山林放养着,那肉真叫一个香啊。 也不需要啥花里胡哨的做法,只用当地传统的炖鸡和炒鸡的法子来做,味道就足够让人难忘,老丈人起初还心疼这些鸡,但吃过一次后,虽然还是心疼,但隔一段时间吃上一只,已经不咋反对了。 反正陈凌又没吃蛋鸡,吃的是公鸡嘛。公鸡影响不大。 下了山,回到自家农庄,还没走进去就听到农庄内的说话声。 这时候到了中午了,一般是很少有人赶着饭点来家里的。 往里走着,打眼一瞧,王存业正在走廊这边翘着腿坐着,陪着一大帮人在莲池外看荷花呢,其中就有一个熟悉的女人的影子,是李敏。 看样子,应该又是来买酒的吧。 “小陈啊,你可算回来了,我们都等你半天了,你不回来,你岳父也不敢替你做主卖酒。”李敏一看到他走过来就笑着大声说道。 “啊?”陈凌疑惑的看向老丈人,这有啥不敢卖的,老丈人又不是不识数。 结果王存业只是笑笑,也没说话。 他人太老实,其实不愿意伺候这些当领导的,但要他坑人吧,他又做不出这种事来。 还是得女婿来啊。 女婿心眼子多,说涨价就给他们涨价了。 而且能说会道的,涨了价还让人心服口服,买的高高兴兴。 这不,这婆娘在这儿花了几次钱,又带着人过来买酒了。 让他卖,他就做不到。 还是不掺和了。 “哟,小陈,你这牵狗架鹰的,威风得很啊。” 这时,李敏又笑道,却是把注意力放在了小金和他肩膀的二秃子身上。 李敏的身旁有男有女,也都纷纷用惊奇和艳羡的眼神望着他。 尤其是几个年轻的男子,更是蠢蠢欲动,想走过来。 但碍于领导在旁边,似乎不太能放得开,就一直拿眼睛瞄陈凌肩膀上的鹰。 他们都是些普通人,并不懂狗,对他们来说,鹰比狗的吸引力大多了。 毕竟这玩意儿不常见,而且足够威风。 是很多男人难以抵挡的。 “兄弟,你这是什么鹰啊?这眼神看着好凶。” 他们年轻的没敢多说话,倒是一个领导模样的中年男人好奇的发问。 “这是雀鹰,也就是常说的鹞子。” 陈凌伸手一指,二秃子便从他肩膀上振翅飞起,落在竹楼房檐下的鹰杠子上,“梆梆梆”的在鹰杠子上来回洗嘴。 让众人看得一阵愣神,舍不得挪开眼睛。 “它好听话啊,你不捆脚,不怕它飞走吗?” 一个年轻的女性大着胆子问道。 “不怕飞走,这是训好的。”陈凌解释。 “那你训好之后,它能不能打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