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沅北城墙,喊杀声铺天盖地,潘濬一边观望战事,一边对诸葛亮道:“孔明,如此看来,今日临沅必克。” 潘濬有此自信并不奇怪,刘景军攻城完全可以用“势如破竹”四字来形容,眼下临沅城头,到处都是刘景军士卒的身影,临沅守军节节败退,颓势尽显。 未等诸葛亮回话,潘濬又遥指临沅城下的五座“巨楼”,说道:“此物真乃军之重器也,无愧‘临冲’之名。”刘景军之所以进展如此顺利,皆赖临冲之功。 《诗·大雅·皇矣》有云:“与尔临冲,以伐崇墉。” 《六韬·军略》曰:“攻城围邑则有轒輼临冲。” 临(车)与冲(车),原本俱为攻城器具,刘景研制出古典时代的攻城巨无霸“攻城塔”,将其命名为“临冲”。刘景军将士私下皆云:‘临冲刘君车。” 攻城塔于公元前四世纪末,由“围城者”德米特里乌斯首创,此前无论东方,抑或西方,都有类似原理的移动塔楼,用于攻城作战,但它们比起巨无霸一般的攻城塔,实乃小巫见大巫。 攻城塔作为复合巨型攻城武器,毫无疑问是古典时代,机械武器的集大成者。 攻城塔首次出现在中国历史,是在元代,名曰“吕公车。” 或许是宋代发展出的技术,亦或许是和“配重投石机”一样,被蒙古人引入华夏。 与配重投石机攻陷坚城襄阳相比,攻城塔表现就要暗淡多了,并没有发挥什么作用。原因其实很简单,那时中国已进入火药时代,纵横世界战场近两千载的攻城塔,由于目标巨大,移动缓慢,面对管形火器无异于活靶子,很快就退出了历史舞台。 不过刘景并不知道这些,他对攻城塔的印象,主要来自于现代影视作品,他正是参考影视作品,命工匠研制出攻城塔,使其提前千余年出现在华夏大地上。 诸葛亮颔首附和道:“临冲虽大而迟缓,却瑕不掩瑜,确实当得上‘军之重器’之名。” 潘濬接着感叹道:“将军长于巧思,超绝当世,拍竿、连弩、飞石车、马蹄铁、高桥鞍……皆出于将军之意,而今又作攻城重器临冲,使我军与敌对垒,战必胜、攻必克,所向无敌。” 诸葛亮心中亦对刘景巧思,感到敬佩不已,刘景可不仅仅擅长发明军器,他也曾为民作曲辕犁,百姓春耕,深受其惠。 前些时候刘景又对纸产生了浓厚兴趣,提出以竹为造纸原料。 百年前,蔡伦改良造纸术,以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作纸,在提高了纸张质量的同时,也大幅降低了造纸的成本。 竹子在荆南随处可见,若真能以竹作为造纸原料,无疑会更进一步降低成本,问题在于,竹子乃坚硬之物,并不适合造纸。 然而这对汉代人或许是一个难题,在刘景看来,却是半点不难,他前世有意无意看过的造纸信息,一只手都数不过来,光是纪录片就看过不止一个,轻易就给出了解决方法: 以嫩竹为原料,漂塘软化,涂抹石灰,以火蒸煮……直至竹料分解到可以用来造纸为止。 不出意外的话,返还临湘,便可看到第一批竹纸…… 诸葛亮很想看看刘景口中“必将取代竹、帛,及当世之纸的竹纸”,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潘濬、诸葛亮说话间,有一座临冲起火,不一刻便化身为一团火炬,熊熊燃烧。紧接着又有一座临冲被临沅守军引燃。 潘濬、诸葛亮并未在意,仍旧言谈自若,以当前的形势,就算五座临冲尽数遭到焚毁,临沅守军也难以扭转败局。 事实也正如二人所料,随着时间的流逝,面对刘景军凌厉的攻势,临沅守军终于到达了极限,轰然崩溃,争相逃离城头。 “胜了……胜了……” “万岁……万岁……” 临沅城上城下,一片欢腾。 潘濬亦抚掌而笑道:“临沅一下,武陵定矣,将军再无后顾之忧,日后可专心对付北方。” 潘濬投奔刘景时,对后者能否兼并刘表,据有荆州尚怀疑虑,更勿提匡扶汉室,平定天下。 他是土生土长的荆南人,又久居荆北襄阳,非常清楚二者之间差距乃是全方位的,荆北古时便是楚之重地,相较之下,荆南堪称蛮荒之地,逊色远矣。 刘景固然是当世人杰,然而刘表亦非庸主,虽有挫败,根基稍损,却也不至于一蹶不振,刘景想要攻占荆北,绝非易事。 潘濬年初来到长沙,建议刘景:“夺取武陵,一统荆南,将湘、衡之众,鼓行而北,临江陵、定襄阳,全据荆楚,以济大事。”战略规划止步于荆州,便是因为对刘景前景信心不足。 不过时至今日,潘濬内心疑虑早就消散一空,取而代之的,是对未来前所未有的信心。 毫不夸张的说,刘景可谓是以一己之力,生生抹平了荆南与荆北的差距,甚至仅就以军事而言,荆南已经超越了荆北。 潘濬坚信刘景必会战胜刘表,统合荆州,继而进军中原,救国家于水火,解百姓之倒悬。 此前迎战五溪蛮,刘宗以亲信陈进、黄武为先登,蔡升沦为陪衬,此次攻城,刘宗为平息蔡升心中怨气,以其为升城督。 蔡升乃是勇冠三军的猛将,督攻在前,为士卒先,自登上临沅城墙,他先后斩二司马,勇士十余人,在他的带领下,刘景军仅仅只用了一个多时辰,就彻底击溃临沅守军,取得胜利。 蔡升并未满足于破城之功,其率数百精锐,追击刘叡,直入武陵郡府,沿路吏士无一上前阻拦,蔡升在太守舍外追上刘叡,立刻如饿狼般扑了上去。 刘叡身边仅剩百余人,如何能敌蔡升率领的数百虎狼之士,转眼间便死的死,降的降,几乎无一漏网,刘叡亦束手就擒。 刘叡原本的打算是,退入太守舍,尽可能保有尊严的投降,无奈蔡升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