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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1 / 1)

江思南的母亲是个时髦的女人,尽管她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十分拮据,手头实在不算宽裕,但她还是会花一大笔钱在打扮上,并且毫不吝啬。

因为天生丽质,收到过无数夸赞,所以李芳对于美有着特别的近乎疯狂地追求,自己决不能变的丑陋,绝不能变老,绝不能长皱纹,她不愿丢失那闪亮的一点,不能从神坛上跌落。

丢失了美貌,便再也没有人会关注到她了。

灵魂过于暗淡,只能匆忙的装饰外表。

她和江耀祖离婚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江耀祖太穷,供不起她的花销,还有王莲娣不断的压制,买点小零食都要唠叨半天,更别说化妆品了,李芳她没读过几个书,精神世界空虚,物质生活也没得到满足,只能想办法脱离这苦海。

李芳自然是一个孩子也不想要,她根本承担不了自己的花销,在那个年代作为一个没有生活能力和文化的女人来说,能过上好日子最轻松的办法就是找一个男人嫁了。

带着江思南这么一个拖油瓶,谁还要她啊?

但是江思南当时还太小,才两岁,法院自然把她判给了李芳。

幼小的江文什么都不懂,她只知道再也不用见到那个整天大吼大叫的说着一些不堪入耳的话的满脸皱纹的丑陋的老太太了,还有一个一脸麻子跟她没说过几句话的父亲了。

一开始,李芳对江文爱答不理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李芳对江文越来越不耐烦,整天翻着个白眼看她,说话也凶巴巴的。其实在江耀祖和李芳离婚之前,李芳对于江文也没有这么讨厌,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只是整天心不在焉的照料她,心里只想着出门逛街,怎么打扮更好看什么的。

对于亲情,她是淡漠的,对于爱情,她无比热忱。

她渴望爱情,轰轰烈烈的爱情,渴望一个对她温柔,忠诚,百依百顺的男人。

她渴望用爱情得到一切。

男女之间的羁绊是如此深刻,可以让人神魂颠倒,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李芳世俗,势利,自私,甚至有些冷血,爱情在她那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李芳找了个电子厂上班,每天用那为数不多的存款打扮得花枝招展,渴望遇到真命天子。当然,她对待江文的方式就是将她锁在家里。

他们刚搬来这里,不可能叫邻居帮忙照看。

李芳每天很晚回家。在那个老破小的出租屋,墙上的蜘蛛网落满了灰,发着冷白色灯光的日光灯虽然不是很亮,但是却很刺眼,在这种灯光下,莫名的让人感到不安和压抑。

李芳白天出门时并不开灯,又很晚才回家,所以,在黄昏与夜幕交接的那一刻开始,屋里变彻底没了光亮,整座屋子坐南朝北,本就阴暗潮湿,江思南才三岁,太矮了,根本够不着开关。

只有李芳回来的那一短短几分钟,才能将江思南从黑暗中拯救出来。

第一天的时候,江思南并不知道怎么回事,只知道光线慢慢消失,就像生命慢慢流逝。

她大哭起来,哭声嘹亮凄厉,响彻整个筒子楼。

渐渐地,她用光了所有力气,变得异常疲惫,沉沉睡去,逃脱了这无边黑幕。

李芳临出门前都会给江思南留一个菜包子,一天一个,只要饿不死就行。

思南是被一道奋力的抽打惊醒的。

李芳回家时被邻居叫住,几个邻居没好气的说:“你家小孩在这瞎嚎什么呢!吵都吵死了,才刚搬来就这么不安分,这是扰民知不知道?你再这样就赶紧滚!”

“就是就是,自家小孩都管不住,一点教养没有。”

“看她那狐媚样,也教不出什么小孩,母女俩一个德性。”

“真是一天也不安分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死了人呢,晦气!”

“……”

李芳对着那群人点头哈腰,连忙赔不是。

李芳越想越气,她在婆家也没受过这么大气,自己上一天班已经够累了,还要替别人犯下错来道歉。

她回到家,看见在床上熟睡的江文,拎起一旁的扫帚就是往她身上抽去。

“老娘在外面累死累活的挣钱,你却在家里睡大觉!”

“能养着你就不错了,还进给我惹事,年纪这么小就惹事,长大不知道要生出什么祸端!”

“老娘今天就教你做人!”

“哭什么哭,我还没死呢!就这么不安生啊。”

李芳丝毫没有手软,仿佛在抽打一个仇人发泄怨气。

第二天,李芳走时没有像往常一样留下一个菜包。

自那之后,李芳似乎得到了快感,彻底把江文当成了出气筒,一有不如意就用衣架,皮带,扫帚等抽打江文。

李芳没有丝毫愧疚,自己给她一口饭吃已经是最大恩惠了,再说,父母打子女乃是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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