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裕小区的房子都在一百平米以内,有三室一厅,也有两室一厅,老旧的房子不管是卖掉还是出租价格都很低,好在附近有个小学,所以想要出手的话并不难。
秦悦看着这间不大的房子,心中的酸涩止不住冒出头。
这是外婆留给她的房子,按一般的继承方式,房子应该由她妈继承,虽然她妈二婚嫁了个家境殷实的男人,大约也看不上这套老房子,但外婆依然在逝世前特意留下遗嘱。
半封闭的阳台上摆了三个陶土盆,两个圆形大盆是外婆用来种葱蒜的,一个小盆种了小学同学送她的仙人球。
小时候,到了饭点外婆会笑眯眯地让她去阳台摘点葱蒜来做菜。
外婆是个勤劳的女人,那个年代的女人似乎大多是这样,朴实、任劳任怨地为子孙后代和为家庭付出。
葱蒜被外婆精心养着,长势喜人,简陋的阳台上常年四季飘着一抹绿色。
相比之下,仙人球就更好养活,同样几年无人管理,养着葱蒜的盆里只剩下褐色的土,仙人球却顽强地活着,前几个月甚至还开出了粉色的小花,中间是黄色的花蕊,开了两圈,像是给自己穿上了漂亮的小裙子。
秦悦走到厨房。
入口的门早已损坏被卸掉,进出通道彻底自由,但镶嵌着门的白墙上却残存着一道道短短的黑色痕迹,每一道增加的痕迹都代表着她又长高了。
短痕旁边还标注了小小的日期,时间停留在四年前她大二的时候。
贴着白色瓷砖的灶台在经年累月的使用之下,不可避免地染上黄黑色油污,以前家里太穷,老锅、电饭煲、装盛调味品的塑料盒用得很旧很旧了外婆也舍不得换。
秦悦眸光低垂,手指从断裂后失去翻盖作用的塑料盒上拂过,外婆舍不得换的东西她也舍不得换。
她工作后家里新添置了很多现代家具。
木头做的沙发和椅子,被换成了柔软舒适的布艺沙发,以前夏天不到最热的时候都不会开空调,现在她又在客厅里放了台大P立式空调,走到哪里都有冷气。
吃饭可以点外卖,家务可以用洗碗机洗衣机扫地机器人。
除了工作,每天呆在家里都很轻松。
为了挣钱过上好日子,她从滴酒不沾不爱理人,到每次饭局必喝上半斤八两,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条路走地很艰难,然而生活的艰难尚且能咬牙克服,尊严却在过程中七零八落。
其他同学穿着新校服时,她只能穿旧衣裳,每次班集体研学活动,她没办法参加,在酒桌上,她是个随时可以被起哄使唤的小员工。
她拼劲每一分力气想要得到的东西,对其他人而言可能只是寻常。
如今,最难熬的日子已经过去,唯一可惜的是,终究没有赶在一切来得及之前让外婆看到。
外婆走的那天躺在病床上已经骨瘦如柴,话都说不清楚,但她最后看向自己的目光是担忧的,连合上眼睛后眼角都流下了一行泪水。
每每回忆起过往种种,就像重新撕裂旧的伤口。
这几天不断经历可怕奇异的事情,她一直强压着恐惧惊骇,期望从看不见的泥沼中挣脱出来,此时却再也压抑不住,无助地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不被爱的人,受了委屈也无从诉说。
秦悦也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
她的鼻子被堵住,完全靠嘴巴维持呼吸。
到洗手间洗了把脸后,感觉舒服了些,不过眼眶里都是红血丝,很明显是刚哭过的样子。
她决定先吃中饭缓缓,下午再接着收拾东西。
厨房的柜子里还剩下几包芝士火鸡面,秦悦拿出一包花几分钟做好。
辛辣的火鸡面一点一点被吃进肚子,她感受到肠胃传来的抗议,但手上仍是不停地把面往嘴里送。
没多久她脑子里就只剩下好辣好辣想喝冰水的想法。
不过为了下午不闹肚子,免得耽误事情,她并没有喝冰水,而是拿了一瓶常温的牛奶,牛奶中的蛋白质缓解了辛辣对舌头和肠胃的刺激,辣味被中和掉一部分。
吃完午餐,秦悦回到卧室,抱着外婆送的小兔子毛绒玩偶入睡。
雪白的小兔子眼睛大大,三瓣嘴始终保持微笑,衣服是外婆用废弃的布亲手做的,粉色碎花裙角落用红色针线缝出秦悦的名字,左耳朵上别了颗橘黄色的胡萝卜。
秦悦极为爱护这个独属于她的小兔子,即使过去了十多年,小兔子仍然完好无损。
外婆给小兔子做了三套裙子用来换洗,小兔子永远能穿干净的衣服。
也许是哭过一场有点累,只过了两分钟秦悦就睡着了,一觉睡到三点多她才起床继续收拾要带走的东西。
生活用品、护肤品、首饰之类倒是不占地方,但由于工作需要,衣服、包包、鞋子都很多,装起来比较麻烦。
床上四件套不用带,新房里有,那天中介就说过主人离开前刚让保姆洗过一次,上面还残有洗衣液的清香,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直接用。
而且她要住的房间是客房,客房的四件套本来就不经常使用。
老爷子先前住的主卧她打算先空着,还有一间房就改造成书房用来工作休闲。
这一收拾就是一下午,收拾地差不多了,她下楼去丢垃圾,整理东西的时候才发现不少过期或者没用的,与其堆放在家里,不如扔了腾地方。
没想到去丢个垃圾正好碰到方杰回来。
方杰进小区后看到她吃力地往垃圾桶里丢一大包垃圾,笑着走过来说,“这是大扫除过吗?”
秦悦拍拍手,唇角弯起,“是啊,明天准备搬家”。
本来没想跟方杰说,但是恰好碰到就说一下好了,方杰这个邻居人挺好的,前不久还帮过她。
“搬家?”方杰有些震惊,错愕地半张大嘴。
“嗯”,秦悦自然地点头。
她印象里只见过方杰三次,这个看起来像宅男的男孩子可能见过的女生比较少,所以才对她这么一个几乎可以说是陌生人的人心生好感,他的神态和肢体语言太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