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杰年纪太小,证词不予采纳。郭氏因为是受害方,考虑到她对张槌恶劣行为的痛恨,有故意栽赃之嫌疑,证词也不予采纳。 更巧的是,那把行凶的飞剑,并不是张槌的,而是那个叫刘默之的高个子的。 这就有意思了。 如果,刘默之承认自己杀了邵辉,那么,周正杀张槌,最轻也算是误杀。往重了说,那是故意杀人,是要被杀头的。 虽然,这个罪行可大可小,但是,最少他也要先吃几个月的牢饭。 可是,刘默之怎么会承认自己杀了邵辉呢?本来就不是他做的,何必还要背这个黑锅? 但是,刘默之还真的承认了,就是自己杀的邵辉! 是迫于张副统帅的压力? 还有另有阴谋? 反正,不管怎么样,周正都将面临第二天公开的堂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