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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2 / 2)

什么思路。如果作文能到40分以上,我语文还能提10分。”

秦澜站在他身边,两个人身高差很相配。她因为练舞身材娇瘦,在他身边就像妲己和纣王。这个“纣王”是陆思凡给他的封号,因为他像个大魔王,在普通班里断层第一,“血洗新手村”。在重点班里也是一个令人心慌的存在。因为只要他三次考到全年级前十就可以挤入重点班,而重点班最后一名就要去普通班。他被重点班的班主任奉为鲶鱼效应的最佳鲶鱼。

宋旻高一上学期期中、期末都是全年级前十。这次期中考试只要再考一次前十,他就可以一雪前耻,回到属于他的汪洋中。

“你不是说写作文凭运气,努力不管用吗?”秦澜之前想教他,他每次都搪塞过去。

宋旻无奈地笑了笑说:“秦老师,20分啊……期中考试如果20分我就完了。”

“好吧,我不会见死不救。那你给我补数学。”

“你开窍了?”宋旻损道。

“你都要重回重点班了,我也不能一直躺平啊。虽然我去不了重点班,但是我可以和你减少一些差距。你也不想有一个数学不好的笨女朋友吧。”秦澜有些撒娇地说。

宋旻拿她没办法,点头答应了。他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说:“女朋友笨一点才会骗到手。”

秦澜有些羞恼,掐了他手臂一下说:“你可多读点书吧。要不然再聪明,看到题目也只能写出令人印象深刻的一条狗。”

她说完怕被他回怼就跑回自己的班了。

宋旻看着她的背影,宠溺地笑了笑。他吃着棒棒糖,嘴里甜,心里也甜。那是她最喜欢的橙子味棒棒糖,而她在他心里。

之后,秦澜给他列了一个书单,让他休息时看书。不仅有助于写作文,还有助于做阅读理解。

此刻,宋旻客厅里的书柜里,被翻烂的书都是秦澜给他的。每一本书,她在扉页的空白处写了短评,在书中还勾画写了一些随笔。她从来不会把自己的书借给别人。可总是精挑细选把最好的书给宋旻。

她随手拿了一本三毛的《雨季不再来》,看着自己曾经稚嫩的笔迹写下少年心事。

身后,宋旻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那本书,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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