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属于“自杀”时,严珂似乎看出了他们在想法上的转变,翻开李倩的口供,指着其中的几行字:“李倩说,她和王乾山考虑过用‘煤气中毒’的办法,制造王元鹅开煤气自杀的假象。” “我就在想,王元鹅如果真的要自杀,在吃了大量三唑仑后,大可关上门窗,在家里放煤气,让自己安安静静、利利索索地死于煤气中毒,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计算三唑仑药效发作时长,掐时间调闹钟,再把自己挂到绳子上去,这样多麻烦多累啊。” 严珂说的并非没有道理,但自杀这种事,你总不能因为死者没有采取更加简单便利的自杀方式,就对他的“自杀”提出质疑甚至否定吧? 如果是这样,那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属于自杀就只需要一个衡量标准,就只看死者采取的自杀方式是不是最为简单便利。 严珂的依据当然不止于此。 接着,她又翻开王元鹅的尸检报告,指着上面的死亡时间一栏:“王元鹅的死亡时间为凌晨3点半左右。一个人从把自己的脖子挂到绳子上开始,到最后死亡的时间为5到7分钟。也就是说凌晨3点30分左右,可以看作王元鹅吞食过量三唑仑后,为药效发作,让他进入昏迷状态的时间。” 然后,严珂话锋一转:“你们知道从打开燃气灶、关闭门窗开始,到最后煤气中毒导致一个人死亡,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吗?” 二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坐在凳子上,看着站在桌前的严珂,就像是学生看老师,听得此问,齐刷刷地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三到四个小时。”“严老师”继续说道:“王元鹅在凌晨3点30分左右陷入昏迷状态,从这个时间点开始,打开燃气、关闭门窗,到最后煤气中毒导致其死亡,最早也得到早上6点30分左右,最晚则为7点30分左右。” 紧接其后,她话锋又转:“张培每天早上一大清早就会去敲开王元鹅家的门,当时又在夏天,早上5点30分左右,天就会亮。” “为了不让王元鹅偷跑出医院的事被人发现,张培出现在王元鹅家门口的时间点肯定越早越好。具体是在几点,他的口供中虽然没提,但我猜他怎么着也不会等到早上7点30分以后才出现在王元鹅家门前吧?那个时间,在夏天都快要日上三竿了,医院也早就挤满人了。” 最后,她回归正题:“所以,3点30分左右陷入昏迷状态的王元鹅,如果要给他制造自杀假象,并且为保万无一失,煤气中毒导致死亡的‘自杀’方式,是不是就不在可选择的范围内?因为一大早,张培就会出现。到时候很可能王元鹅还没死透,张培就来敲门,进而让王元鹅获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