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毛衫是礼服设计款,穿着它看上去既光鲜又耀眼,绝对好看又奢华。这要穿上去舅舅家,那几个表妹还不得眼热死。反正去舅舅家完全可以不用考虑女主人的感受。
莫如春看着镜子里全副武装的自己,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天生的穿衣搭配专家,这么完美的风格这么好看的品味,别说在市县省会,就是在北京那样的大地方,也不输分毫。
唯一的遗憾是自己个子太矮了,要是能再长高八公分的就更完美了。一米六八的大个头,站在超模舞台上应该也有模有样。
可惜自己这个头怎么就没随爸爸而是随了王家秀,唉!就这个头是自己无法弥补的短板,实在太不理想了。
一想到个子,莫如春马上换了思维,工作了这几年,尤其去北京后这段时间,她越来越会活了。
凡是遇上让她不开心的事马上换思路,不能生气不能不开心是底线,在有限的生命里她要让自己活得足够开心足够快乐,至于其它的都要为此让道。
就让那些不开心的原子质子还有什么量子电子的垃圾物质,在她生命中随风而去好了,谁有闲时间和尘渣过不去。
穿着昨晚上精心挑选的衣裳出了门。此时莫如春的脚上的那双灵动的同样镶着钻且钻的形状与大小都与帽子上完全一致的黑色小羊皮矮靴,让莫如春弥漫在一股浪漫的气场当中。细高的鞋跟上那几粒钻石在太阳照射下发出的光,好像整个人都是踩着芬芳与光芒行走在大路上。
而头上那顶紫色带纱镶钻的小礼帽则和外套颜色又完全融为了一体。
尽管一个的材质是羽绒服,一个的材质是毛呢,但两个颜色完全一致,让人在冬季的严寒中看到她,尤其在未消融干净的残雪中看到她就眼前一亮。
甚至知道世界名著的人马上就能想起《飘》中少女时期的思嘉,显得那样精致讲究,那样高雅有趣。
莫如玉穿着她那件灰色中长和黑色裤子走在莫如春身边,象一个跟班与助手。手里提着的包里装着莫如春的那套奶牛睡衣和给两个舅舅准备的围巾,是莫如玉托莫如春从北京大商场买来的。
要不是莫如春昨天执意将两箱酒通过邮递寄了出来,这会儿姊妹两可能还得提上一箱酒。那酒也是莫如玉为两个舅舅准备的礼物。
姊妹俩下了班车,到了县上还得坐去乡上的公共汽车,这小小的县城哪里见过莫如春这样时髦装扮的人,汽车站里候车的人们都拿眼往莫如春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