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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插足的问题。当时我并不在欧洲,我在斯蒂文女校读书。 了解过斯蒂文女校的应该知道,读书期间女孩子是不能够离开学校的。我没有时间做第三者。 其次,东方樾女士说我偷走孩子,算计孩子……那么我想请问她为什么当时没有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呢? 就如她所说的那样,孩子在两岁之前是必须跟着母亲的。当时她有机会照顾孩子,为什么要把孩子拱手让人。 难道,不是因为对自己事业的考虑,所以故意放开了孩子们吗?我承认我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但我不会放弃我的孩子,我自己的血脉,我怎么会丢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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