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放学回家后,李知妤就第一时间向胡女士借了她的剃毛刀,表示要把自己的腋毛都刮掉,结果却被对方以“越刮长得越多”为由拒绝了......
从此以后,13岁的李知妤无论多热都要穿一件薄外套,同时学会了一个独门绝技——夹着胳膊写字。
......
但路翎一从不这样。
无论是对谁,他永远彬彬有礼。不跟着“猴子们”瞎起哄,说话也从来不带脏字,更不会对女同学动手动脚。也爱打篮球,但隔天身上永远没有汗味,只有某品牌沐浴露的淡淡柠檬香。
听班里的女生说,这是因为路翎一的爸爸是市医院的眼科专家,妈妈是高中老师,都是高知分子,从小家教特别严。再加上他长得帅又成绩好,于是很快就成了初中班里甚至年级上许多女生的男神。
当然,那个时候的“皮猴们”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傻女生不喜欢自己,反而喜欢这个“娘炮”,于是明里暗里地挤兑他。
路翎一对此只是不置可否地笑笑,一点也不在乎。在众多男生们面前看上去倒更像成熟的大人,也让女生更加为之疯狂......
更抓马的是,到了初三,“皮猴们”突然就醒悟了。明白过来自己曾经的行为是多么的愚蠢而可笑,面上不愿意认输投降,实际行动上却暗暗地模仿路翎一,向他靠拢。
结果得知情况后的被模仿者还不愤不恼,甚至不计前嫌,反倒主动与他们交起朋友来,一伙人很快便称兄道弟,一片其乐融融。仿佛从前打小报告、涂画人家桌子、往人家书包里扔纸团的行为从没有发生过。
热爱旁观的李知妤对他是佩服的。
多强大的内心和手段啊!那么轻易地就把这群难缠的“峨眉山猴子”玩弄于股掌之间......甚至想向他取取经(当然并没有实践)。
李知妤重新走回教室,将拍干净的板擦粘到黑板上,拍拍手上的灰。看大家打扫得都差不多了,便百无聊赖地理起散放在讲台桌子上的粉笔,准备有一个人先走,自己便也跟上走人!
红的和红的放在一起,黄的和黄的放在一起,绿的和绿的......略有些强迫症的她整理得入迷,丝毫没有注意到路翎一已经再洗了一遍抹布回来了,与她背对而立准备再擦一遍黑板。
因为路翎一曾为自己解过围,又是自己在现在的班级里唯一认识的人(救命稻草),李知妤便莫名地认定了他是个好人,但...总觉得:人,不该是这么简单啊。
“路翎一,温和的外表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李知妤脑子乱七八糟地想着,没想到嘴巴竟也如实地小声嘀咕了出来。
身后人突然听到自己的名字,微微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