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万字中表达出来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而保罗·柯艾略就用这样一部作品致敬了整个二十世纪。二十世纪思想的大集合赋予维罗妮卡这个人物一个从觉醒到寂灭的循环过程。
1、 维罗妮卡最开始决定去死,实际上是“生理的死”,这本没有什么可讨论的,但是她并没有得逞,而是被送到疯人院“等死”,此时加缪的思想就被清晰的摆上台面:维罗妮卡“生理之死”未得逞之后,她才在等死的过程中发现自己在“哲学”上早就自杀了,小说中适时的加入了心理独白和对话论断,已说明机械的生活并没有使人真正自由,更可怕的是,这种不自由被固化成了一种社会责任,人们被“家庭主妇”的“烹调规律”强迫养成进食习惯,并且使之成为幸福的根本(所谓生存的生理需要的满足)。维罗妮卡觉醒的第一步是关于“死”的定义,“哲学自杀”远比个体的“生理自杀”更能左右人类社会的发展。
2、维罗妮卡被送进疯人院,她发现疯人的“疯”只有在与外界的对比之中才被定义,而实际上作为一个从外面进到“疯”的内部的闯入者,她自己深刻的明白,自己在外面也并非是一个“正常人”,只是因为符合规律而被“正常人”。这里首先明显不过的是,整个小说的主干就是对福柯《疯癫与文明》的一种致敬,致敬程度到了几乎就是《疯癫与文明》的文学性表达而已,疯人并非生理疾病,而是文化所圈定的断裂性概念,用以巩固社会体系,并作为反例对“正常人”伦理标准尽兴反向强化。顺便也带有索绪尔的语言差异论:语言中只有差异而没有共性,“疯”这个所指——能指关系,也不过权威定义了“正常人”的结果。就如书中提到:哪种疯子?巴赫,贝多芬,梵高,爱因斯坦那种疯子吗?
3、疯人院里的自发组织爱博会说明一个问题,“疯人”并不想走出疯人院,甚至主要人物之一的女律师是自愿留在疯人院中的。如果说维罗妮卡是从生理自杀越近到哲学自杀的,女律师是真正哲学自杀的,那么大部分人是被这个社会“哲学屠杀”的。鲍曼在《现代性与大屠杀》里所说屠杀有“犹太人自愿配合的成分”就是再说当拥有独立思维的人无法在“正常社会”中找到定位时,就会选择规避甚至“自杀”。女律师在电影院突然觉得不适,且直接导致了她后来进入疯人院的桥段看来非常突兀,但是看过卡夫卡作品的人一定觉得眼熟:人会在某一个时间发觉自己鼓励无缘,生活原本是无望的虚无。
4、不得不提到女律师在文中很不起眼的一句内心独白:司法建立的目的并非要解决问题,而是要持续矛盾斗争。鲍曼在《废弃的生命》里提出统治机构需要在有“敌人”的情况下才能充分证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如果说对“疯人”的分类是一种维护社会秩序的定义手段,那么“保护(集中囚禁)疯人”就显得矛盾,但是正是这种“存而不在”让人们永远有一种恐惧的二元对立张力,使之反向强化统治的坚固性。
5、维罗妮卡面对爱德华的反应是对弗洛伊德和尼采的双重解释。维罗妮卡在发现自己“哲学死亡”之后,因为爱德华或者月亮或者钢琴的审美感受重新唤起了“哲学复活”的渴望。然而要想真正找回自己,就要让本我先复活,即释放力比多。更为精彩的是,爱德华在整个过程中以一个旁观者的形象出现,他显得完美,温暖,没有缺陷;而维罗妮卡则显得疯癫,懦弱,如此破碎不完整。整个通过过程中,爱德华是以一个“日神”形象出现的,他代表了完美的理性,维罗妮卡则扮演了酒神的角色,迷醉,放纵,并渴望分享于其中。总之这部分清楚的表现出人类的两种最基本心理原型。
6、维罗妮卡和爱德华的爱情是以伊甸园为原型的,文中已经有了很明显的提示。而院长则扮演了上帝的角色,他高高在上,对病人施加治疗,并整个操纵了维罗妮卡的生死。文中对伊甸园故事解构化的诠释,说明偷吃禁果也是上帝安排的结果,这段巧妙的插叙之后,书中的人物简化到“维罗妮卡、爱德华同在疯人院”的神话结构。终于我们发现,柯艾略实际上在解释一个循环,这个循环是通过荣格的神话原型批评来表达的,循环的内容是:最终看似觉醒了的维罗妮卡和爱德华还是要走出疯人院,变成“王子公主”一般的“正常人”,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哲学复活”难免再次“死去”,因为就像伽达默尔在《哲学解释学》中所说的,人无法完全摆脱自己的历时性;也如阿尔图赛和葛兰西所说,意识形态的控制,说到底是人们自愿的结果。不管是不是“疯人”,大家都只是凡人,凡人就难免让理性服从于幸福,虽然佛洛依德早就说过,幸福不能作为评价社会发展的标准。
7、总得来说,这本小说展现了弗洛伊德所说的人的两种基本欲望:爱欲与死欲,维罗妮卡最终没有死,哪怕她决定去死,这个世界,死不死,疯不疯,早就不是个人能决定的了的。
突然想起来曾经和朋友讨论喜欢的地方,桌子,浴室,沙发,衣柜,榻榻米,地板,图书馆、沙滩帐篷、草地、车上,还有飞机洗手间,唯独没有提到床,可是为什么要是床呢?因为中国人喜欢把ML含蓄的理解成为“睡”或者“上床”吗?
你看,即使是最泄欲都是如此,想哲学独立,太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