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笙回国后,想过会遇到沈易的,但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就在刚刚下了飞机走出机场大门,恰好与他擦肩而过。
沈易看着还是像从前一般温润如玉,不,或许是因为时光对他的打磨,更加有男人味,更令人想扑倒他。
如果不是知道他有时候冷淡的另一面,或许她还会被他这副样子欺骗,再次轻易迷恋上他。
季笙知道沈易没有注意到她,也对,现在的自己,戴着一顶白色棒球帽,穿着一身红色皮夹,和两年前的风格大不相同,怎么可能会以为是她呢。
只是,不知道,他今天来机场是为了谁呢。
呵,管他为谁,反正不是你就行。
季笙承认,自己还没有放下沈易,可是那又怎么样,她从来就不是死缠烂打的一个人。
既然沈易不喜欢她,那么,要学会放下,不要让人觉得自己脸皮厚,非他不可。
所以,即便是大学学业正忙的事,季笙也还是坚决选择出国。
好在季笙有随遇而安的性格,很快适应了那边的生活,顺利毕业。
家里人知道她毕业,也不管她同意不同意,几次打电话催她回家。
架不住家人的轮流上场,她也只好应下。
不过,其实季笙也没想过在国外工作,也是计划着毕业后玩一会儿再回国找工作,没想到家人会以为她就留在国外了。
季笙上面有一个比她大五岁的亲哥哥季淮,研究生提前毕业后,没有听爹妈的安排,而是选择了自主创业,创建了铭文企业。
要说起铭文企业,怕是老少妇孺都知道的,不仅是因为它什么都有所涉猎,更是因为它的经历。
铭文企业的老板当初拿着一百万买下了一家快要破产的小公司,改名为铭文,然后带着仅剩下的四个人力挽狂澜,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半年的时间,铭文企业便从一家不起眼的小公司变成了s市的前三强,一年半的时间,便成为s市最强最大的公司,旗下产业涉及各个方面。
三年的时间,铭文企业就已经享誉整个南方地区。
然而,一年前,铭文企业差点又再次回到几年前。
据说,是因为,当初带着的四个人,其中一个人早就心有不满,充满了野心,秘密拉拢了一些人,然后无中生有,陷害季淮,想拉下季淮这个老板。
哪想到,季淮也不是吃素的,早就有所准备。
毕竟一个人带着人将公司起死回生,谁没有点本事呢。
只是因为此人是公司元老,不忍心,给了他一次次机会,希望他迷途知返,谁知道,还是逼他出手了呢。
那人没想到,他不仅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结果,季淮更是凭着非一般的手段,对公司进行了一次大换血,让公司变得更加强大。
而沈易就是季淮的大学同学兼好朋友,比季淮小了三个月。
因着这层关系,季笙认识了沈易。
季淮是很宠妹妹的,不然不会季笙想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季淮虽然有着雷霆手段,但不代表他人就是很严肃的。
相反,在季笙看来,自家哥哥就是一搞笑的存在,整天看着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也只有工作的时候,才无比正经。
而沈易就是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满足了当时小女生的男友要求。
因此,十九岁的她,第一次在家见到他时,便对他有了好感。
记得那时,唯一感受便是,陌上人如玉,大抵就是眼前人吧。
当时的季笙,没想过她会因为这个看起来温文尔雅的男子,而逃离这个国家两年。
手机振动起来,季笙知道,应该是哥哥打的,果不其然,拿出手机看,大写的“亲哥”二字映入眼帘。
“哥,我在机场门口右边的第二棵树下面。”
季笙看了看周边,直接说出自己的位置。
“嗯,笙笙,我看到你了,我马上就过来。”
季淮的声音有点激动,毕竟自己的宝贝妹妹出去两年了,第一次回国,他怎么能不激动?
季淮接着季笙走后,谁都没有注意到。
机场门口有一个穿着白衬衫的人,突然回头,一直看着刚刚季笙站着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