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高老爹已经把人参换了,给了她三两银子的零花。 早上,吃了早饭,向曦提到一会儿要跟高盛一起回娘家的事。 高老爹说,“回娘家准备点礼物,高盛昨日打的那一只野兔提回去,再添点红糖和粗茶。” “爹,不用这么多。”向曦摇头拒绝,她记忆不太清晰,可也知道向家觉得女儿扶持儿子是应该的,她今日是回去要钱的,搞得这么礼貌做什么。 “我觉得一只野兔就够了。”向曦在高老爹开口前打断他,叹息一声,“爹,我主要是担心,这次拿的东西多,我娘家以为你们好欺负,到时候又喊我从婆家拿银钱回去帮扶弟弟……” “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以后都是高盛的人,怎么能一门心思顾着娘家呢,我这次是想通了。”向曦顺势倒进高盛怀里,一边往他碗里夹菜。 高盛浑身僵硬,却没有推开她,瓮声瓮气地说,“你自己吃,我有。” “是啊,小曦,你多喝鸡汤,好好养着身体,这才修养几日呢,可别留下什么后遗症了。”高母好心劝说。 向曦装乖点头,“知道了娘。” 她把碗里的鸡汤喝完,还剩下点鸡肉和骨架子,向曦推给高盛,“相公,你吃肉,我吃不下了。” “留着你下顿吃。”高盛见她瘦弱的身躯,脑袋还包着纱布,弱不经风的,好似风一吹就能倒,眉头当即皱着。 “相公,你吃嘛,你多吃点身体好,我有喝鸡汤呢,你不吃我也不好意思再吃了。”向曦撒起娇来,眼睛都是笑眯眯的,给人一种深情的感觉。 高盛面红耳赤的,没扛住,两三下把鸡肉吃了。 高老爹跟高母看见两人姿态亲近,有些不好意思,纷纷别开眼,哎呦喂,现在的小夫妻哟,可真是…… 刘媛媛在旁边撇了撇嘴,有些看不上,她才不会为了个男人低下头颅,她这么会做生意,有钱就有的是人爱她,利益关系才是永恒的。 向曦不用看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也不在意,人生观念不一样,只要别找她麻烦就行,反正她就喜欢过舒坦幸福的小日子。 当然了,顺便再走上个人生巅峰,也是可以的,但这事急不来。 “高盛,我们走吧。”向曦跟高盛一起出门。 出门在路上遇见了村里人,都八卦地问她的伤,向曦脸上带着笑容,一个个打了招呼,等走上了小路,就几乎没什么人了。 只不过,还没走多远呢,向曦就气喘吁吁起来了。 “累了?”高盛停下来问她,回过头就见向曦小脸惨白惨白的,活脱脱的病弱美人,他见向曦身形摇晃,连忙伸手扶住她,“脑袋难受?” “算了,我们不回你娘家了,等你养好伤再说。”高盛说着就要送她回去。 向曦连忙伸手把人拉住,“高盛,你扶着我走呗,我不顶着这头伤,怎么能把银子要回来?” 她说着朝高盛眨了眨眼睛。 高盛不赞同,“你的身体要紧。” “我只是太虚弱了,其实没什么问题,真的,不信你给我摸脉?”高盛会浅薄的医术,摸了脉,确定向曦确实只是因为体弱才走路一步三喘息,只能闷闷地答应了。 向曦顺势靠在他的胸肌上,心情很是不错,一路到杏花村,嘴角都是上扬的。 他们走的小路,加上向家就靠在山头的这边,一路走过去也没遇见什么村民,很快到了向家门口。 高盛抬手去敲院门。 其实都不用敲,向家穷,也不富裕,院子的围墙就是篱笆墙,也就一米多点高,向曦站着都能看清楚里面。 弯腰扫地的妇人正是向曦的大嫂胡氏。 胡氏听见声音抬头看过来,见是两人,有些惊讶,忙丢掉扫把过来开院门,“二妹?二妹夫?你们怎么来了?” “旁边的屋子是新修的?”向曦没有跟她嗑什么闲话,目光往向家四周看,“后院也修葺了?家里吃上肉了?” “没,没吃上。”胡氏回答了最后一句。 向曦挑眉,等中午吃饭的时候,就知道胡氏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向母看见向曦只拿回来了一只野兔,表情就不好看,又不好当着高盛表现出来,只是中午的饭菜,除了糙面窝窝头,就只有一盘炒野菜,以及一碟咸菜。 向曦撇了撇嘴,对向母这把戏看得清清楚楚的。 “娘,我跟高盛好不容易回娘家一趟,你就给我们吃这个?”向曦当着向家全家的面,就丢了筷子。 “家里穷,就只能吃这些……”向母挤出笑容来,私下悄悄瞪她。 “娘,看见我脑袋上的伤了吗?”向曦虚弱地指了指自己,“可能你不知道,我要死了,要人参才能救命,我回来是问家里要你们还银子的。” 向父脸色有些不好看,是气的,觉得向曦当着高盛的面说这种话就是不给他面子,向母更是惊呼一声,“你要吃人参?那多贵啊,我看肯定是大夫骗人的,你随便去买点药,吃吃肯定会好的,哪里能相信大夫的那一张嘴。” 向曦听到这话笑了,虽然早就知道原主其实不被家里人看重,也没想到向母这么自私,比起她这个女儿的命来,竟然是儿子的婚事更重要。 高盛有些担忧地看了她。 向曦回握住他的手,笑得甜甜的,面对向母,挑眉说,“娘,我现在也是一个将死之人了,你非要这么冷漠无情,要我的命,那我就闹呗,闹得小弟婚事作废,我们向家名声尽毁。” “向曦!”向父面色铁青一排巴掌,他才是最重男轻女不过,直接对高盛说,“女婿,不好意思,让你看了笑话,你把向曦带回去,以后就当我没有这个女儿,你家想什么管教就怎么管教。” 高盛有些生气,冷冷地看着向父没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