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凯斯血气方刚的年纪,在有权有势的背景下,他不务正业就爱玩,常去的地方就是金乐门。
金乐门这样的风月场所,里面一水的达官显贵,又在英租界,他没事总爱凑去外国人那一桌聊两句,人家也给他面子,只是那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在英国人听来很是滑稽,但又有趣。没多久他就成了这场子里的热门人物。
今儿甫一进门就有人过来笑脸相迎,旗袍洋裙簇拥而上,一眼过去,浓妆艳抹,俗气艳丽,有细长的手臂挽着他,笑容娇媚:“路公子可是好长时间没来了。”
他刮了刮女人的鼻子,眉眼跟个狐狸似的狡猾:“胡说,昨儿个还听你唱曲来着,你说要给我煮碗面,我今天可是来讨债的。”
他故意凑近,眼里带着钩子,在人腰上轻轻捏了把,就听见娇媚的轻呼声,说他真讨厌。
他寻了开心便在雅座里看台上舞女身姿妖娆,摩登的音乐响穿大堂,有人舞到他面前,他便笑脸盈盈地看着,狐狸眼含情,突然眸色一敛,像是发现了极有趣的事。
舞池里穿着纱裙的林书夏正在一脸开心地转圈圈,头顶上的翎羽在空中一跳一跳,她画着浓重的妆,与先前素白的脸大相径庭,仿佛不是同一个人。
一舞结束,路凯斯带头叫好鼓掌,引来林书夏侧目,终于从她眼里看到慌张闪过。
她匆匆退场,在后台的化妆间门后不停拍着胸口,存了几分侥幸心理,想着路凯斯应该认不出她。
不过是匆匆一面,又加上她此刻浓妆艳抹,与平日里几乎判若两人,她可不信一个只见了她一面的人能认出来。
这么想着,她后面几场舞都避开了路凯斯的方向,他仍旧是这大堂里的捧场王。
后来领班发话,让她过去给路凯斯敬个酒,说人家今晚为她几支舞砸了不少钱,不过去道个谢就说不过去了。
林书夏当时脸就黑了,推脱不过,只能再次给自己做心里建设,顶着一张假脸笑得不走心。
路凯斯见她来了,眼神一如既往的轻佻,拍了拍旁边的位置让她坐。
林书夏托着酒杯,刻意压着嗓子,低眉顺目地敬酒:“谢谢路爷捧场,这杯酒我敬您。”
她喝不来酒,一张脸皱成老树皮,路凯斯却笑得开怀,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林书夏说:“绿竹。”
“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路凯斯给她杯里又倒了杯酒,眉眼间都是欢愉:“前路还长,当棵竹子节节拔高未尝不可。是这意思吧?”
一句话念得温柔婉转,林书夏直觉他这浪荡模样实在不像个文化人,可这话从他嘴里吐出来却并不违和,倒衬得他有几分文青的样子。
林书夏笑:“路爷谬赞了。”
他捏着她的下巴,仔细欣赏她的美貌,弯月眉,朱砂唇,盈盈饱满,确实诱人。
林书夏有点紧张,心道坏了坏了,这场景要怎么处理来着?就听他轻笑道:“是个可人儿。”
那笑声愉悦,不关风月。
有那么一刻,林书夏觉得脸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