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带着阮洛上楼时,发现阮洛走得比下楼时要慢很多。 只上了四五层台阶,他就扶住楼梯把手借力。 女佣道:“需要帮忙么?” 阮洛朝她笑了笑:“用不着。上楼总比下楼难。” 女佣看出他在自我调侃,但她笑不出来,她端详着这个差三个月才能年满二十一岁的孩子,一时间没说出话,只是静静地等着他。 她自己的孩子也这么大,这时在做什么呢? 在大学里和狐朋狗友勾肩搭背,在人海环绕的球场上驰骋,在午后的林荫里和女朋友幸福打啵。 可阮洛的二十一岁,是阳光都照不到的死角。他还没享受过世间一切美好,就已落得体无完肤,甚至因脚底和脚踝的伤,上个楼梯都要像七八十岁的老头儿一步三喘。 上到二楼,她看见阮洛脸上因喝了牛奶刚刚起来的丁点儿血色,就这么在二三十层的台阶上燃尽了。剩下一脸如纸的苍白。 此时只到二楼客房的大厅区域,离卧房区还有些距离。 女佣看他脸色实在惨白的不正常,像是随时都会再次昏过去。便有意让他休息,指着大厅里一排软沙发:“不着急的话,在沙发上休息会儿,我给您倒杯热水。” 阮洛上了楼之后的确有些头重脚轻浑身发冷,刚喝下的牛奶还有些反胃。每走一步的确挺煎熬。 他知道自己病了。 别人生病了会怎么样他不清楚,但是他病了,全靠自己扛。 头疼脑热的,扛过去也就好了。扛不过也没办法,那是他的命运。 他没有条件做个娇气的人。 阮洛的笑容有些虚弱:“不用,我直接……” 我直接去客房休息就好。 可是话没落音,他在女佣手指的方向,看见了一架钢琴。 阮洛的眼睛微微睁大,他看着那架钢琴,忽然间像是失去了说话的力气。他愣愣地看着那架钢琴。 女佣察觉不对,扭头往身后看去。也看到了那架钢琴。 那是一架纯黑色的三脚钢琴。 是傅瑜买来放在二楼客厅做装饰的,斯坦威大黑檀限量版。他兴致来时也会摸两把,不好听就是了。 傅瑜喜欢钢琴,业余时也高价聘请过国际殿堂级大师上门授课,奈何天赋实在有限,统共请过五个老师,五个老师都是受宠若惊地来,摇头皱眉地走。 他们走的时候对傅瑜的评价很委婉,无非是“傅先生在商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杀伐决断,不料竟是心怀大雅之人,不过呢,艺术于您实乃点缀,您不必对此专情。” 家丁们对此做出了十分一致的翻译:“朽木不可雕也,你这辈子都别侮辱钢琴了!” 而此时,看着眼前对着钢琴发呆的阮洛,女佣想起了一件一直被他们忽略的事情—— 阮洛是钢琴天才。 五岁初露端倪,十一岁开始拿国内外少年金奖,及至十八岁,考上了国际顶级音乐院校——茱莉亚音乐学院。 可惜同年,他被阮家送进傅宅,被傅瑜折断了翅膀。 女佣一时失语。 身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她太能看懂阮洛此时的眼神。就像她儿子十岁那年想要一个上万块钱的手办,而那时的她买不起。她拉着儿子的手离开商店,儿子被她拽着扭过头看着那手办时,知不可得仍奢望的神情。 十年前那个求不得的身影和眼前的阮洛重叠,女佣心底忽起一股酸涩的柔情,不知是怜悯阮洛,还是怜悯十年前那个没被满足的身影。 女佣环顾四周,确定二楼只有自己和阮洛后,做出了一个有些冒失的决定。 她拉住阮洛的手,像拉着十年前那个模糊身影,没再称呼阮洛小先生,她轻声道:“孩子,是想弹琴了?” 阮洛扭过头,眼底似乎多了一丝神采:“可以么?” 女佣无法分辨是不是自己产生了错觉,她觉得阮洛脸上的病气都少了一分。 女佣点头,把阮洛牵到钢琴边,为他打开了琴盖。她朝阮洛眨眨眼:“傅先生在公司呢,他听不到,我也不会告诉他。这片区域有隔音层,楼下家丁不刻意听也是很难听到的,不用担心。我们就弹半小时,半小时后准时回客房。” 阮洛在钢琴前坐下,苍白手指在琴键上轻轻划过,像是被风吹移的羽毛。 他的语气很认真,和他吃饭时的漫不经心全然相反,他问女佣:“你有喜欢的曲子么?我弹给你。” 女佣在旁听区坐下,慈和地笑道:“我哪听得懂,不过是听个响。” 阮洛扭过半个身子,朝女佣行了一礼:“我开始了。” 天顶琥珀色的灯光在阮洛身上蒙了一层昏黄,女佣在那一瞬间晃了神。 她不懂艺术,她只有俗人审美。 但是那一刻,她觉得阮洛优雅得像一只纯白无瑕的天鹅。觉得这样光风霁月,比明星还好看的人,一辈子只能被困在这里实在是苍天无眼。 她不知道阮洛在弹什么,只觉得琴音低沉如诉,旋律听起来有些致郁。 像是一种隐秘的忧伤,女佣不懂旋律,只觉不断涌出的琴音能够点燃她的情绪。 单论情绪来讲,渲染力也太强了,跟她从前听过的那些殿堂大师也没什么两样。 只是听着听着,这种沉静的情绪却变了,缓慢的变成了另一种情绪。那是一种很难言喻的、逐渐递增的躁意。它们攥夺听者的情绪,朝暗涌里不断下坠。脆弱的沉静逐渐分崩离析,躁意像不断拉满的弓箭,呼之欲出,难以控制,岌岌可危。 女佣不懂这些,只当是自己的错觉,大约过了二十多分钟,她惊骇地在琴键上发现了血迹。 她一下子像是从梦里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