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加回来。
事实总让人失望,发出去的请求石沉大海。小张提议换个号码,可宋之扬知道周溪月虽善良但绝不蠢,一旦被她发现,以她的傲气,恐怕两人下辈子都没机会了。
小张见他掐灭手机同时叹了口气,自己大概能猜出原因,也不多嘴。
“我有点饿了,想吃点东西。” 宋之扬很想念溪月做的夜宵,从前她最喜欢做的夜宵就是云吞。
她做的云吞总能让宋之扬想起电视剧里的场景,他从小爱看国内的古装剧,那些江湖人士也好,宫里的贵族王工也罢,出门在外总喜欢点一碗热气腾腾的云吞。
不过真拍戏时大部分的食物都因为时间拖的太长馊掉了,他想吃的薄皮鲜肉云吞几乎不能在戏里找到,至于别的餐饮,做出来总是少了点什么。
“去酒店吃吧?今晚先不回家了?” 小张问。
“不,你找个路边摊好吗?”
“去焦尾啊?别了别了,那里人太多了,你要去了堵塞交通多不好。” 小张老实说:“不如我们先回酒店,要遇到路边摊就停下来买一碗。”
宋之扬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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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月开着父亲留下的老旧迈巴赫到了李莎莎的公寓楼下。莎莎住的这一带并不算高档区域,而是美食和大学生扎堆的绕梁区,方便她随时跟别的老板学习。
她在莎莎家楼下停好,看到好朋友一边打着哈欠,穿着睡衣拖鞋慢腾腾地从电梯里出来。
“侬上海宁呀?穿睡衣?” 溪月笑说。
“上海人现在很少穿睡衣出去了吧?” 李莎莎又打了个哈欠,眼角冒出泪花:“吃点啥?要吃云吞不?这里有个福建来的老板,云吞包的很实在。”
云吞摊子小,在深秋的夜晚烟雾腾腾围绕,老板坐在摊子后面百无聊赖的玩手机,烟气环绕,活像个受人间香火的土地公公。已是深夜,没有了闹市喧嚣的浮躁和骚动,却有点曲终人散的伤感。
摊子前坐了四个大学生,几杯酒下肚看起来已是微醺,来往夜跑的馋嘴猫会停下来问老板要一份带回去,来来往往的,生意看起来还不错。溪月叫了两碗鲜肉馄饨,打开了自带的烧酒。
“我开车,所以只能你喝。”
“酒哪有单独喝的道理!叫个代驾!你说,我们有多少年不这样喝酒吃夜宵了?”
“我倒是想跟你出来吃夜宵,可你要减肥啊,说只要超过五十五斤就去死。” 溪月白了好友一眼。
李莎莎喝了一口,蹙眉道:“得了,说正题,你打算怎么回绝林箫?”
溪月虚荣心顿时爆棚,想被大明星告白也不是谁都能遇到的事,哪怕是李莎莎这样的美人也不例外,褚纤纤还被宋之扬拒绝呢。
“我没说我一定要拒绝。” 溪月装腔作势。
李莎莎轻笑:“那你是要答应了?要我说,你也先别答应,就这么拖着,骑驴找马。”
果然是李莎莎的风格。
“可这样对自己对别人都不负责任啊。被宋之扬拒绝之后,我现在对感情有点无欲无求……林箫居然想隐退?想隐退就算了,为啥找我?”
“图你会做菜吧。” 李莎莎抢白。
“那他找个厨师很难?又不是开不出工资。”
“不一样呀。他能跟厨师在厨房开搞吗?”
溪月被云吞的汤水烫了一下,舌头惨痛无比。老板从手机屏幕前抬头,迷惘地看向了这边,那四个大学生醉醺醺的起来,互相搀扶着离开,留下一句醉意满满的:生意兴隆。
“那你告诉我,你对林箫到底是个什么感觉?”
溪月将碗里的云吞水搅弄出小小的漩涡。林箫当然是很好,这个用不着她周溪月来说。一般而言,溪月自己和家人朋友都不会太建议她找娱乐圈中的人,原因是显而易见的。没有背景却成名的演员,其背后所付出的代价巨大,万一有一两样代价是给人拆骨吃肉的,谁会一点都不介意呢?溪月自觉她境界不高,还没那么大度。
但林箫不同,他起点太高了,据说家世背景雄厚。上次不是有个曾经的港城黑老大在直播里调侃了句,林箫即便是放在他年轻时的港城娱乐圈,那也是无人敢动的类型。
溪月不想直言伤害他,并非对他有爱意,而是心里一种非常微妙的感觉在悄悄的拉扯。